“我不再害怕……”.doc
上传人:王子****青蛙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我不再害怕……”.doc

“我不再害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我不再害怕……”“我不再害怕……”基本案情:现年31岁的唐芳在2009年年底,经一位亲戚介绍,与比自己大五岁的耿天结婚。婚后,唐芳发现丈夫很爱喝酒,经常流连在外和哥们下馆子,她偶有抱怨就会招来一顿毒打。2010年11月,有人举报耿天在网吧里开设赌场,民警在网吧内搜到几台赌博机。网吧被查封,耿天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耿天心烦意乱,每天靠喝酒麻醉自己,对唐芳的毒打更成了家常便饭。2012年年初,唐芳怀孕了,然而耿天对怀孕的妻子毫不客气,偶有不顺心还是照打不误。不堪忍受长期家庭暴力的唐芳偷偷来到崇安区人民法院,找到法官周溧,希望能申请一份人身保护令。可我国现行的诉中、诉后人身保护令只能在案件审理到一定阶段或审结宣判时发出。针对唐芳的现实遭遇,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并组建了一支由社会学家、心理学家、法学家、医学家及妇联、公安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人员构成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对唐芳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评估。这个类似国外专家“陪审团”的委员会可以提前介入案件,从专业的角度为法官断案提供意见。知悉法律典籍,提出合理构想2013年7月31日,有人敲响了我办公室的门。我说了声:“请进。”许久,门外才走进来一个略显瘦弱的女子。她的步伐有些犹豫,看得出内心很矛盾。我请她坐下,给她倒了一杯水。她慢慢抬起头,我这才发现她眼角淤青,嘴角有些肿,脸上也有伤痕。我院的“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合议庭”专门审理家暴案件,会主动来找我寻求帮助的人,多半是在家庭中遭受了暴力侵害,然而看到她脸上的伤,我还是有些吃惊。她小声地说:“我叫唐芳,丈夫总是打我,我实在过不下去了。”她流着泪讲述了她的遭遇,最后说:“我想离婚,可我不敢起诉,求你帮帮我。”唐芳抹着眼泪说:“本来我很害怕,但是前几天我们小区办了一个普法宣传,宣传员说崇安法院里有一个专门审理家暴案件的合议庭,可以发一种人身保护令,保护我不再被打,所以我才敢来。”我以前在审理家暴案件时,的确曾对受害者发出过人身保护令。然而现行的诉中、诉后人身保护令只能在案件审理到一定阶段或判决后才能生效。即使对唐芳发出此类保护令,在起诉前和调解期内,她仍然处于家暴的威胁中,很可能在这段时间内受到丈夫的报复。我把真实情况告诉了唐芳,看着她的双眼逐渐黯淡,我的心里很不是滋味。唐芳抱着最后的希望问我:“周法官,能不能在起诉前发一份保护令给我?否则我真的不敢离婚,他打起人来太凶了!”在起诉前发人身保护令?这倒是一个好办法,虽然国内似乎没有诉前人身保护令的先例。我沉思了一会,对她说:“我会尽力帮你,你先回去,别让丈夫知道你离婚的想法。”送走唐芳后,我仔细查阅了相关法律典籍。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在《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审理指南》中首次提到“对被害人采取保护性措施,包括以裁定的形式采取民事强制措施,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的民事强制措施,就是俗称的人身保护令。2012年8月3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一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对方当事人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责令当事人“作出”或者“禁止作出”一定行为,责令“禁止作出”的规定就是人身保护令出台的法律依据。所以,从法理上来说,签发诉前人身保护令是可行的。确认了这一点后,我迅速将唐芳的情况汇报给审判委员会,提出了“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全体委员经过讨论后一致认为“诉前人身保护裁定”的构想很好,可以尝试施行。根据唐芳的具体情况,法院还邀请了几位心理学、法学、医学、社会学等各领域的专家,组建了一个“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会”类似国外的陪审团,为法官判案提供民意和科学依据。我将这个消息告知了唐芳,她立即向无锡市崇安区人民法院递交了申请。专家委员会对唐芳遭受家暴的等级进行了评估,认为达到了严重的家暴情节,可以签发人身保护令。法院在48小时内做出批准裁定,签发了这份诉前人身保护令:禁止被申请人耿天殴打、威胁唐芳及其母亲;禁止耿天骚扰、跟踪唐芳,与女儿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全面掌握证据,推翻谎言强辩接到法院通知的耿天十分震惊,他想找搬回娘家的妻子算账,却被唐芳家小区的保安拦了下来。“涉及家庭暴力婚姻案件专家委员会”中,妇联和公安等专业部门的工作人员为保障唐芳不再受到暴力侵害,让小区的居委会公示了这项保护令的复印件,联合监督耿天的行为。恼羞成怒的耿天不愿接受诉前人身保护令,拒不签字,我决定找他进行专门谈话,专家委员会派出了崇安区妇联主席焦元弘和国际注册高级婚姻家庭指导师苏怡溪进行旁听。我们在会议室见到了耿天。我坐到了他的对面,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