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建账时是否应估算累计折旧作为期初数据.doc
上传人:Ch****49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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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账时是否应估算累计折旧作为期初数据【问题】我公司以前无账,现准备建账。关于固定资产折旧,是否应在建账时估算累计折旧额作为期初数据?【解答】从原理上说,建账伊始,各科目数据为零,然后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这一恒等关系为基础对应编制会计分录、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但由于企业已经经营了一段时间,所以作为会计主体和纳税主体,应考虑确定所有科目包括所有者权益各项目的会计账面价值和计税基础,理应视为从公司设立之日起即应建账并延续至今。以股东投入价值100万元的全新机器设备用作出资为例。假定建账前已实际经营2年,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所投入设备会计上预计使用寿命10年,预计净残值5万元,与税法规定精神无悖。同时假定开始建账时该设备公允价值与按上述数据及依其计算的折余价值无明显差异,则会计上理应以100万元为入账的原值,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实收资本;按计算的应计折旧额19万元借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记累计折旧(假定期末无存货。如果尚有未销售的存货则应估算其包含的折旧额,借记产成品等)。而税务上所谓核定征收所得税,实际上已经视同你单位按税法规定计提折旧,并进行税前扣除。故按此确定的固定资产净值在以后计提折旧时,不需要再做纳税调整。另外,建账时所涉及其他项目的入账基础,也按上述思路分析确定,最终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项目余额转入期初未分配利润。当然,企业这样处理以后,应该将相关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有些项目尚需与税务机关沟通后确定。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