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师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师生活动安全管理制度弘基学校学生集体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为了切实加强对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管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一、本规定所指的集体活动是指由班级、系部或者学校有关部门组织的学生文艺、体育、科技、写生、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活动。主要包括以下活动:1、组织本班或者跨班之间的联欢活动;2、举办大型文艺晚会;3、组织学生集体郊游;4、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5、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文艺、体育、科技等各类竞赛活动;6、组织学生参加外出写生、见习、实习等教学活动;7、其他集体活动。二、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履行下列审批手续:(一)校内集体活动的审批:1、组织班级集体活动,组织班级必须至少提前1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2、组织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校内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后,报保卫处备案。凡须使用大礼堂、学生体育活动中心等大型活动场所的,必须报主管院领导审批。(二)校外集体活动的审批:1、组织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3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系部或主管部门(班级活动由系部审批、班级以上的集体活动由主管部门)审批后,报相关部门备案。2、组织离开本市的集体活动,组织部门必须提前7天填写《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审批表》,经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审批后,报学院办公室和相关部门备案。三、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贯彻“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主办单位在活动前必须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明确安全责任人,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四、组织学生参加市区范围内的集体活动应以安全、就近、徒步为原则,对行走路线要提前熟悉路况,做到心中有数。五、组织外出集体活动必须明确带队领导,配备足够的带队教师,制定应急预案,必要时应办理相关保险手续。凡需集体乘车外出的,必须租用或乘坐有客运资格且安全技术状况良好的车辆,且不得超载和超速。六、不得组织集体性外出旅游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庆典、演出等活动,不得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七、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信息报送制度,凡在活动中出现意外,在做好应急处理的同时,必须在第一时间汇报学校主管部门和主管院领导,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制度2015-07-1013:43|#2楼1、组织师生外出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访问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4、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乘船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船)进行检修。5、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6,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7、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8、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学校领导及安全小组成员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9、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