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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补缴的通告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6篇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1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861号),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规定自x年7月1日执行生效,对之前7、8、9月份按照旧基数预申报缴纳的单位及个人,现将上下限差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差额补缴仅允许门前申报,需对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调整而进行差额补缴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请参照差额补缴省直社保费缴纳程序,填写相关表证单书,自行前来我局征收前台进行申报缴纳;非广州地区的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个人),请在所属地市地税部门补缴。二、请将本次7、8、9月份的基数上下限差额补缴与其他月份及其他类型的差额补缴区分申报,以免造成混淆。三、本次7、8、9月份基数差额补缴的.最后期限的x年12月31日,请需要补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这期间完成相关补缴工作。特此通知。xx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x年12月2日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2各缴费单位(个人):为妥善解决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用人单位(个人)凡在xxxx年12月31日前主动补缴或经责令按时补缴xxxx年6月30日前欠费的,不予核定加收滞纳金;经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xxxx年7月1日后产生的.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告!咨询电话:xxxxxxxxxxx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x年七月二十日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3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关于公布xxxx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xxxx]2861号),xxxx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规定自xxxx年7月1日执行生效,对之前7、8、9月份按照旧基数预申报缴纳的.单位及个人,现将上下限差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差额补缴仅允许门前申报,需对xxx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调整而进行差额补缴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请参照差额补缴省直社保费缴纳程序,填写相关表证单书,自行前来我局征收前台进行申报缴纳;非广州地区的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个人),请在所属地市地税部门补缴。二、请将本次7、8、9月份的基数上下限差额补缴与其他月份及其他类型的差额补缴区分申报,以免造成混淆。三、本次7、8、9月份基数差额补缴的最后期限的xxxx年12月31日,请需要补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这期间完成相关补缴工作。特此通知。xx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xxxx年12月2日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4xxx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xx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曲塘路70号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xxxxx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xxxxxxxxxxxx特此通告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xxxx年x月xx日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5各缴费单位(个人):为妥善解决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用人单位(个人)凡在x年12月31日前主动补缴或经责令按时补缴x年6月30日前欠费的',不予核定加收滞纳金;经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x年7月1日后产生的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告!咨询电话:xx市地方税务局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年七月二十日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6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曲塘路70号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特此通告!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