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思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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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思考加快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思考加快构建社区生活共同体--社区治理体制创新思考对创新社区治理体制的几点思考成都市民政局【摘要】当前,社区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依托、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巩固党在城乡基层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石,在社会建设领域发挥着日益重要的基础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当前,社区治理主体的角色定位不清、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居民社区参与不足,是在我国社区建设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本文从治理、善治理论出发,提出针对现状及问题的“创新社区治理体制”路径,期望找到可能有效解决问题的途径,突破社区发展“瓶颈”问题.【关键词】社区治理体制居民自治社区参与社区社会组织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把创新社会治理体制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国家治理体系是规范社会权力运行和维护公共秩序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其中,社会治理是以实现和维护群众权利为核心,发挥多元治理主体的作用,针对国家治理中的社会问题,完善社会福利,保障改善民生,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动社会有序和谐发展的过程。社区是社会的基本组织单元,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基本依托,如何在社区实现善治,从根本上解决社区治理过程中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从而最大限度增加基层社会和谐因素,增强基层社会活力?本文拟分析社区治理体制的现状和问题,尝试提出创新我市社区治理体制的路径。一、社区治理体制的内涵治理理论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末,治理理论的兴起,是由于学者们看到了政府和市场双失灵,为构建现代社会和谐秩序以及民主政治化的价值目标而提出的.联合国全球治理委员会将“治理”概念界定为“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它是使相互冲突的或不同的利益得以调和并且采取联合行动的持续的过程”(俞可平。治理与善治.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4。)。社区是聚居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2000—11-03),社区治理与社区管理区别的核心在于治理主体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治理手段由刚性管制向柔性服务转变,治理空间由平面化向网络化转变,社区治理强调在社区范围内实现多主体的互动与合作.基于此,本文将社区治理体制定义为聚居于一定地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的组织体系和运行机制,包括社区内各组织的机构设置、隶属关系、权限划分以及各组织自身运行、组织间互动合作的相关制度、规则.二、当前社区治理体制的现状及问题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系统治理,加强党委领导,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基于此,我们可以把良好的社区治理界定为在社区内,依托于政府组织、社会组织和居民自治组织、驻区单位以及居民个人等各种力量,应对社区内的公共问题,共同完成和实现社区社会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过程。经过近20年通过行政力量大力推进的社区建设,在社区有队伍、有阵地、有经费等基础保障类条件已经具备,社区组织体系已基本健全,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社区自治组织为主导、社区居民为主体、社区社会组织和驻区单位共同参与的社区治理体制正在形成,城市社区正处于由行政社区向善治社区转型的过程.这一过程中,许多深层次、根源性的问题逐渐暴露出来,突出体现为政社不分,各社区治理主体间的关系没有理顺,社区组织角色错位、行政化倾向严重,基层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与社区组织的职责边界不清,社区居民缺乏自治空间,社区的社会力量薄弱,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体制机制尚不健全,等等。三、基于问题分析尝试提出社区治理体制创新的路径问题一:社区治理各主体之间角色定位不清,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成为制约社区生活共同体形成的体制因素。目前,相对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个宪法赋予居委会的角色性质来说,社区作为基层政权组织及其派出机构之下的准行政组织的角色性质更加突出,这不仅导致专职社区工作者对大量下沉到社区的行政性事务穷于应付,无暇从事居民自治相关事务,更加严重的是由于自治组织成为行政末端,在处置政府与居民有利益冲突的事务上,居委会由于行政末端性质必须执行政府指令而与居民利益形成对立,无法作为居民自治组织为居民反映诉求争取权利,地位两难而且尴尬。路径一:转变基层政府职能,厘清政府与社区组织职责边界。当前,在治理主体之间如何配置各自的权能,是创新社区治理体制必须回答的问题。在社区治理层面实行“政社分开”,是体制改革的必由之路.需要厘清基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