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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的通知修改的通知篇1一、上海证券交易所(一)修改债券回购购回价的计算公式《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原第十八条修改为:“回购到期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购回价公式计算应进行交割的资金和质押券数量。购回价计算公式为: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本条第二款所称实际占款天数,是指当次回购交易的首次交收日(含)至到期交收日(不含)的实际日历天数。”上述修改内容自20xx年5月22日起实施。20xx年5月22日前达成的回购交易到期购回价仍按原公式计算。(二)增加质押式回购开盘价和收盘价计算方法的相关条款修改后的条款规定:“债券回购交易开盘价,为当日该回购品种集合竞价中产生的价格;集合竞价不能产生开盘价的,连续竞价中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债券回购的收盘价为当日该证券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一)修改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新的计息方式将于20xx年5月22日正式施行,施行前已达成的.债券回购交易,其到期购回价仍按原公式计算。上海证券交易所本次新规调整主要涉及两方面内容:一是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二是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次新规调整主要涉及一方面内容:修改回购计息方式,将到期购回价计息天数由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修改的通知篇2各教学单位:根据学校安排,从五月一日开始实行夏时制作息时间,现将夏时制作息时间通知如下:一、上午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二、下午自己来园接送的家长请于9月10日(星期四)12:00前到幼儿园接孩子回家;乘坐校车幼儿的家长请按跟车老师指定的`时间到接送点接孩子。谢谢配合!1、第五小节上课时间14:00----14:50。2、第六小节上课时间15:00----15:50。3、第七小节上课时间16:00----16:50。4、第八小节上课时间17:00----17:50。20xx年寒假放假时间为1月18日,开学上课时间为2月12日。各校在编制行事历时要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时间进行安排。三、晚上1、第九小节上课时间19:00----19:50。2、第十小节上课时间20:00----20:50结束。请各教学单位及时将此通知传达到学生班级和教工,按照学校规定作好各项工作安排,确保教学秩序的稳定。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调整上、下课时间。修改的通知篇3各处(室)、系(部/院):“清明”节后上午作息时间不变,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下班时间为17:30。教学安排如下:下午:第五小节14:00—14:45第六小节14:55—15:40大课间15:40—16:00第七、八小节16:00—17:30晚上:第九小节18:30—19:15第十小节19:25—20:10第十一小节20:20—21:05请各部门及时通知到学生和教职员工,确保学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办公室20xx年4月2日修改的通知篇4各学院:一、清明节教学安排根据学校《关于20xx年清明节放假调休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本科教学实际,现对20xx年清明节期间本科教学做如下安排:1、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2、原4月2日(星期六)、4月3日(星期日)的课程请任课教师另行安排时间进行补课,学院须将清明节教师调课信息录入调停课系统。二、夏季作息时间调整根据校历安排,4月4日(周一)起开始实行夏季作息时间,请各学院务必通知到教师和学生按夏季作息时间安排好各项教学活动。具体作息时间如下:1、上午作息时间不变;2、下午5,6节:14:30-16:20;7,8节:16:30-18:20;3、晚上9,10节:19:30-21:20。特此通知。教务处20xx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