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稽查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doc
上传人:山梅****ai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50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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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业二十年的老会计经验之谈,如果觉得有帮助请您打赏支持,谢谢!对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稽查分析(老会计人的经验)导读: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按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税务机关依法进行税务检查后,对发现的问题,应不应该处理及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并且很现实的问题,税务机关应如何依法做出处理,笔者以实例的方式,从税收政策的角度进行分析,供大家参考。2012年5月10日,税务机关到某企业检查其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情况,其基本情况及发现的问题如下:例1:帐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帐内可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890万,体现税务利润110万,核定应税所得率10%(即定率预缴率2.5%),已实际申报缴税25万。例2:帐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帐内可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870万,体现税务利润130万,核定应税所得率10%(即定率预缴率2.5%),已实际申报缴税25万。例3:帐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帐内可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900万,体现税务利润100万,核定应税所得率10%(即定率预缴率2.5%),已实际申报缴税25万。检查查增隐瞒应纳税收入10万。例4:帐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帐内可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900万,体现税务利润100万,核定应税所得率10%(即定率预缴率2.5%),已实际申报缴税25万。检查查增隐瞒应纳税收入50万。(说明:1、例一、例二类案例包括:检查时没查增收入,只查减了成本费用或帐内经检查认可的成本费用;例三、例四类案例包括:检查时查增了收入,没查增查减成本费用。2、其它情况,都可以类似于此四个案例处理。)笔者分析及处理意见:一、政策依据: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第九条“纳税人的生产经营范围、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纳税额或应税所得率”,其中明文规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或应纳税额增减变化达到20%的,应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如果纳税人没有及时申报调整,就表明纳税人违规。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处理意见:(一)、处理前提意见:1、对核定征收企业进行检查,对其成本费用,应主要考虑其真实性、合理性。2、不改变(即不推翻)其核定征收方式,也不需改变(即不推翻)其核定征收方式。(二)、具体处理意见:第1种情况,该企业实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实际应税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增减变化为10%[(110-100)/100*100%=10%]。因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未达到20%,不需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不需补税;第2种情况,该企业实际应税收入总额1000万,实际应税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130万,增减变化为30%[(130-100)/100*100%=30%]。因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以上,未及时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应补税,并按偷税处理(所偷税额:1000*应税所得率13%(130/1000*100%=13%)*25%-25=7.5万,实际上也可以这样计算130*25%-25=7.5万,但此计算有可能让人产生改变征收方式的误解);第3种情况,该企业实际应税收入总额1010万,实际应税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110万,增减变化为8.91%[(110-101)/101*100%=8.91%](1010*10%=101)。虽隐瞒收入,但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未达到20%,不需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但因隐瞒收入,造成少缴税款,应补税,并按偷税处理(所偷税额:1010万*10%*25%-25=0.25万);第4种情况,该企业实际应税收入总额1050万,实际应税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增减变化为42.86%[(150-105)/105*100%=42.86%](1050*10%=105)。因隐瞒收入,且应纳税所得额增减变化达到20%以上,未向税务机关申报调整已确定的应税所得率,造成少缴税款,应补税,并按偷税处理(所偷税额:1050*应税所得率(150/1050*%)*25%-25=12.5万,实际上也可以这样计算150*25%-25=12.5万,但此计算有可能让人产生改变征收方式的误解)。小编寄语:不要指望一张证书就能使你走向人生巅峰。考试只是检测知识掌握的一个手段,不是目的。千万不要再考试通过之后,放松学习。财务人员需要学习的有很多,人际沟通,实务经验,excel等等等等,都要学,都要积累。要正确看待考证,证考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