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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的证明办理及资料二建的证明办理模板及资料(通用5篇)二建的证明是有很大的作用的,这类的证明该怎么开呢?办理的规定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二建的证明怎么开内容,希望大家喜欢。二建的证明办理模板兹有我单位XXX同志,至20xx年已累计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共10年。在我单位工作期间,该同志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无任何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我单位对证明的真实性负责。特此证明。单位(公章):经办人(签名):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各地报名条件的规定,略有不同,体现出不同的宽紧政策,考生应以当地当年的考试报名通知为准。以下以北京为例:1)考全科:凡遵纪守法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全部科目考试:(一)具备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两年;(——此条除了山西省外其他省份各地共有,山西省明文规定本专业的`应届专科以上的毕业生都可以直接考试,不需要任何工作经验)(二)具备其他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5年;(三)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与管理工作满15年。2)免试1个科目:(——此条各地共有)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二级项目经理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科目。(一)已取得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二)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3)免试2个科目:符合有关报名条件,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证书》,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5年,可免试《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和《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文件依据:人发[2002]111号、冀人发[2004]69号、冀人字[2005]177号)注:上述报考条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年限的截止日期为考试年度年底。报名资料1)、首次报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相应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3)有效的业务工作证明(在报名表“单位意见”栏填写并加盖公章);(4)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2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5)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新考生);(6)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7)免试部分科目需提供相应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复印件,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及复印件。2)、续考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2)上一年度的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3)本人近期1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2寸同底免冠照片1张(贴于报名表指定位置);(4)如实填写的当年度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表(老考生);(5)如实填涂的省人事考试报名信息卡。注册建筑师谷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已于2006年12月11日经建设部第11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发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部长汪光焘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八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建造师的管理,规范注册建造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建筑法》、《行政许可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继续教育和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以下简称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第四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对全国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国务院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职责分工,对全国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建造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信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行政区域内有关专业工程注册建造师的执业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注册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第六条申请初始注册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二)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三)达到继续教育要求;(四)没有本规定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第七条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受聘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