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编辑原创.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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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1甲方(出卖人):性别: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乙方(买受人):性别: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鉴于甲方另有住房,将自己名下的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在取得宅基地全体共有人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就此转让事宜双方达成如下条款共同遵守:一。甲方将自己所有的位于市区村宅基地转让给乙方;四至:房间数、年限、房间结构、长宽。是否可以使用。二。宅基地价款为人民币元,支付方式:一次性/次性支付;三。甲方需将宅基地批准手续原件(房产证或者批准建房证等)交给乙方保管。四。乙方可以对房屋进行装修、翻建、新建,甲方需配合办理相关报批申请。五、由甲方出面取得村委会、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同意,并配合乙方办理宅基地的相关变更手续;六、甲方确保乙方对宅基地有合法权利。如乙方需对房屋进行翻建、新建、改建、扩建的,甲方应当为乙方办理翻建、新建、改建、扩建手续。七。转让宅基地如遇拆迁或其他方式的征收、征用,地上物及土地补偿等全部归乙方所有,甲方配合办理拆迁补偿的相关手续。六。转让完成之后,甲方在任何情形下不得反悔。如果甲方反悔,导致乙方丧失对宅基地的占有使用权,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地上物及土地升值的.赔偿,具体包括如下:1、乙方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转让费及利息;2、乙方已翻建的房屋,应按市场价予以补偿;3、对于土地应按照区位补偿价予以补偿;4、如甲乙方发生诉讼,甲方需赔偿乙方全部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聘请律师的费用)七。甲方保证已取得宅基地全部共有人同意,开于签订本协议之日将宅基地的批准手续或房产证交付乙方。甲方、配偶及子女:年月日乙方:年月日村民委员会意见:年月日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2甲方(卖方):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电话: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31、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农民集体,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宪法》第10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因此,宅基地的所有权属性,已经用根本法的形式固定为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第8条第2款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则更进一步明确宅基地归农民集体所有。2、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宪法》、《物权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农村居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3、宅基地使用权不得出卖、转让或抵押。宅基地使用权人只能用宅基地建房居住和使用,合同范本《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4、宅基地使用权具有福利性。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基本上是无偿的。因此宅基地使用权是对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照顾和优惠,具有福利性。由于合同标的不能而无效所谓标的可能,是指合同所规定的债权人的权利或债务人的义务在客观上有成为现实的可能。如果标的无法实现,则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当事人签订的宅基地上买卖合同,其标的是买受人交付价金、出卖人移转房屋所有权。但现实生活中,房产管理部门要么只办理城市国有土地上所建房屋的权属证书,要么依据有关法律规章不予办理,导致农村房屋无法办理过户。未经村委会同意和政府审批而无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6条明确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必须经合法批准……未经审查批准,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房转移给买主,房屋买卖、赠与等行为也应认定为无效。”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4甲方(卖方):__身份证号码:乙方(买方):__身份证号码:甲、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