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编辑原创实用】.docx
上传人:lj****88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22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编辑原创实用】.docx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编辑原创实用】.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5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大家总少不了接触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怎么写作文才能避免踩雷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1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哈哈哈,先不告诉你,听我慢慢讲。这本书的书皮颜色是黄黄的,封面上有两个人;一个是秃头大胡子的父亲,宽容而感性,一个是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调皮却善良。是每个小朋友都喜欢,也都是必读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著名漫画家,埃里希·奥塞尔”。是我特别喜欢爱读的一本书,这本书就是《父与子》。有一次下午放学,我和妈妈去商场看到那里有书卖。我就去翻看了,看着看着,咦,不经意间发现了这本书,又立刻打开看了,我翻开第一页的时候,一副图画深深地吸引了我。这幅画的内容是;有一条长长的绿蛇张开了大嘴,正在吃一只小动物,一位秃头父亲和一个小眼睛刺猬头的儿子,正在拼命地从蛇嘴里往外拽救小动物。我觉得很有意思,就继续翻看,里面有很多的画面都很打动我。虽然那对父子他们有时候会误解对方,但却又能时刻为彼此着想;他们热爱生活,天性乐观,虽偶有奇遇,却依旧保持善良本心,以一颗泰然之心,乐观处之。就是这种平淡而温馨的生活方式,感染了我们一代又一代的读者。也使《父与子》历经八十多年而长盛不衰。《父与子》这本书不仅可以给我们带来欢笑,而且还给我们带来了更多亲情的抚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2书就像我的朋友,就像我的知己,就像我的老师。我十分喜欢看书。童话书、科普书、笑话书……数不胜数。可是我最喜欢的还是《西游记》。《西游记》的作者是吴承恩。这是一本长篇浪漫神魔小说。主要讲了师徒四人和白龙马历经艰辛,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取得真经,修得正果。一路上妖魔鬼怪甚多,还好唐僧唐三藏收了三位法力高强的徒弟。大师兄美猴王,法号悟空,别名行者;二师兄猪刚鬣,法号悟能,别名猪八戒;三师兄沙和尚,法号悟净,别名沙僧。虽其相貌丑,但是心地善良,为人老实。这本书中让我最入迷的环节还是大战红孩儿部分了!这红孩儿是大力神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的儿子。红孩儿的大名叫圣婴大王。红孩儿为了吃唐僧肉,故意把自己绑起来引诱唐僧。把唐僧捉住了,孙悟空连忙去救唐僧,结果被气得七窍生烟昏了过去,最后观音菩萨收了红孩儿,才救出了唐僧。在一次考试中,我正好做的是一张关于《西游记》的'试卷。因为之前当我看到那大红色的一百分时,我心里除了激动,更多的是对书的喜爱之情。是的,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如果你看的书越多,你的视野就会越宽广。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3我最喜欢的书是我国的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我刚开始看的'时候,心中充满了疑惑:孙悟空是从哪儿来的?是从哪儿学来的七十二变和火眼金睛呢?带着疑问我迫不及待地把书看完,终于弄明白了,原来孙悟空是从一颗石头里面蹦出来的。有一次,我在书里看见了一篇故事,上面说:“有一天,小猴子正玩得津津有味的时候,突然,眼前一道金光,从一块大石头里,蹦出一只石猴,它的全身毛绒绒的,高大的身体,别提有多帅了!”读了这句话,我开始想象了起来:这个孙悟空肯定没有衣服穿,我一边想,一边开始傻笑起来。《西游记》里师徒四人的性格迥然不同。唐僧:总是慈悲为怀,因此,常被妖精所迷惑。而且,孙悟空一不听话,就叽呱叽呱地念起了紧箍咒。二帅兄猪巴戒:看似憨厚老实,实则油嘴滑舌。他有一个很胖很胖的身体,重量不用说了,绝对是超重的。沙和尚:憨厚老实,总是挑着担子,跟在白龙马后面,但是杀伤力很强。最后轮到孙悟空了,孙悟空会七十二变,会驾驶筋斗云,一个跟头十万八千里,还有三根救命毫毛。看完了这本书我觉得:孙悟空不但太可爱了,而且他还非常机智、勇敢,是我最喜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文4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我读过很多书,可我最喜欢的是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代表作《狼王梦》。这本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在狂风暴雨中生下了四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一只公狼崽因紫岚疏忽冻死在了暴风雨中。紫岚自从丈夫黑桑死后始终有一个希望,就是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残酷的事实让它大失所望,长子黑仔被金雕叼走吃掉;次紫蓝魂儿,勇猛无比,一次被捕兽夹夹住,紫岚求救未果把它咬死,三子双毛,从小懦弱,后经紫岚和紫岚女儿媚媚一起侮辱它,它狼的`本性终于爆发,但在狼王争夺战中再次懦弱,被狼群咬死。紫岚为了让自己的狼孙夺得王位,与原先吃掉黑仔的,想吃掉自己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中有许多人物,我最喜欢主人公紫岚,它为了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它付出了很多,培养双毛时,一条腿被摔折,身上也伤痕累累,使它提前步入老年。被女儿媚媚逐出家门。还和准备吃掉媚媚孩子的金雕同归于尽。这本书最令我感动的情节是蓝魂儿被捕兽夹住,紫岚把牙齿咬掉了几颗,都没有把蓝魂儿救出,最后为了不让猎人抓住,它狠心把蓝魂儿咬死,拖出来将他埋了。以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