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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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0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县农业发展战略,健全县、乡、村三级监管网络,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面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实现监管重心下移,确保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促进全县农村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二、总体目标通过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格化管理,建立“全面覆盖、全程监管、权责明晰、精细管理、科学高效”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责任监管网络,促进监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精细化、信息化,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全力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三、工作内容(一)建立网格体系各乡镇依据现有的行政区划,以行政村、社区为独立单元格,作为最基层的一级网格;乡镇所辖区域为独立的二级网格;县级行政区划管辖范围为三级网格。(二)健全管理机构一级网格中,村(居)委会为一级网格管理机构。村主任为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村农业技术员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负责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二级网格中,乡(镇)政府为二级网格管理机构。乡镇长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第一责任人,监管机构为乡镇农业服务中心(动植物疫病防控和农产品监管服务中心),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三级网格中,县农牧局为三级网格管理机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站及其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工作。(三)明确工作职责一级网格承担本行政村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巡查,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的组织实施,农产品生产档案、质量安全诚信档案的建立,农业投入品规范使用的指导、监督等工作,收集、上报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协助乡镇及相关部门做好本村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产品抽检和农资打假等工作。二级网格承担本辖区内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负责辖区内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及农户、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的农(畜)产品产地准出和质量安全追溯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农(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检查及宣传等工作;监督、指导所属村(居)委会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监督、指导辖区内生产基地(种植业)、食用农产品专业合作组织、50亩以上种植大户及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生产主体建立生产记录档案;收集上报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信息;协助县农牧局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和监督执法工作。三级网格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的组织实施,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年度计划、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全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有效应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负责辖区内产地准出、质量追溯等具体工作。建立辖区内生产基地、农民专业合作、50亩以上种植大户及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生产主体档案。同时,按照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全覆盖的要求,确定并配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员进入二级网格,划片包干,包联到乡镇。(四)完善监管机制健全网格监管工作制度,规范网格监管行为。建立健全全县农产品监管网格态势图、网格监管工作网络图、网格监管工作流程图、定期监督工作流程图,规范监管工作程序;制定监管组织、监管人员和协管人员职责,明确任务责任;科学录入相关信息,确保网格信息的及时更新与共享;制定综合监管工作指导手册、服务手册,提高监管工作针对性,提升服务能力水平。建立质量预警机制,各乡镇、县农牧局定期对本网格区域内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信息进行统计分析,对日常巡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评估,对可能引发质量事故的农(畜)产品,及时发布质量预警,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专项整治,做到“快速通报、快速预警、快速应对、快速处理”。四、实施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6月1日-6月28日)各乡镇、县农牧局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明确相关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发放相关资料,召开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具体工作,积极营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氛围。(二)全面实施阶段(2015年7月1日-8月31日)1.县农牧局牵头搭建三级网格,规范制度标准,引领示范,督促指导一、二级网格建设。2.各乡镇、县农牧局完善相关组织架构,确定纳入网格化管理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和协管员,做到网络成型,人员到位。3.县农牧局整理汇编网格化管理所有工作人员信息和网格化管理相关职责、制度、流程等,并发放到三级网格所有工作人员。4.以一级网格为基础,全面开展农产品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家庭农场、农资经营店等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