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经验:营改增后-虚开虚抵发票带来的涉税风险及法律风险.doc
上传人:岚风****55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40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会计经验:营改增后-虚开虚抵发票带来的涉税风险及法律风险.doc

会计经验:营改增后-虚开虚抵发票带来的涉税风险及法律风险.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7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营改增后,虚开虚抵发票带来的涉税风险及法律风险两虚(虚开虚抵)发票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或偷逃国家税收的一种发票犯罪行为。一、两虚(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的法理分析1、两虚(虚开虚抵)发票的内涵两虚(虚开虚抵)发票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以骗取出口退税或偷逃国家税收的一种发票犯罪行为。具体而言,两虚(虚开虚抵)增值税发票有三层含义:第一,虚开的增值税发票一定会产生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能是善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发票,也可能是恶意取得的虚开增值税发票;第三,虚抵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符合国家有关增值税发票开具规定的真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2、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界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以下三种开票行为是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的规定,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1万元以上的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致使国家税款被骗取5千元以上的,应当依法定罪处罚。虚开税款数额10万元以上的,属于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3、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判断标准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判断标准如下:第一,没有真实交易或劳务行为情况下的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定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例如,花钱购买或给予税点从供应商或劳务提供方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实践中有两种典型的情况,分析如下:情况一: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析情况二的涉税分析:图中显示:采购方为了提前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从而提前少缴纳增值税,要求与其有长期合作供应关系的供应商提前开具增值税发票获得提前抵扣增值税的好处,而一个月后再从提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购买商品或货物,要求供应商不要再开票给买方了。这种提前开票后一段时间才发生购买行为是一种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开票行为,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情况二:没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花钱或给予税点买票的分析情况二的涉税分析:图中显示:采购方(一般纳税人)与材料供应商签订了一份假的采购合同23万元(不含增值税),并向材料供应商转账23万元,材料供应商向采购方(一般纳税人)开具23万元(不含增值税)17%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虽然有合同流、资金流、票流,但没有物流,实质上是采购方(一般纳税人)花了3万元从材料供应商手里买了一张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张23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发票,不能在采购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第二,有真实交易或劳务行为情况下的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定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这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一定体现为:销售方(或劳务提供方)、收款方、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个民事主体。实践中有以下三种情况,具体分析如下:情况一: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析情况一的涉税分析:图中显示:销售方、收款方是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方(供应商),开票方是一般纳税人的销售方(供应商),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与发票开具方不是同一单位的情况,采购方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且该张4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二: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析情况二的涉税分析:图中显示:收款方、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总公司A,发票开具方是总公司A的分公司B,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和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情况,采购方获得的一张1000万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金,而且该开票行为是一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情况三:有真实交易情况下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分析情况三的涉税分析:图中显示:收款方、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的材料供应商A,发票开具方是与公司A同一老板的材料供应商B,出现了销售方、收款方和开具方不是同一个单位的情况,采购方获得的一张200万元的增
立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