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个人总结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个人总结总结是在某一特定时间段对学习和工作生活或其完成情况,包括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加以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以给我们下一阶段的学习和工作生活做指导,快快来写一份总结吧。那么如何把总结写出新花样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个人总结,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个人总结120xx年即将过去,新的一年即将开始,在这辞旧迎新之际,回忆一年来的工作历程,总结一年来工作中的经验、教训,有利于在以后的工作中扬长避短,更好的做好技术工作,下面分几个方面对一年来的工作进行一下总结:作为安装处的技术员、预算员(工程预结算招聘),我按照公司及安装处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按质地完成施工处的各项经营管理工作。1、技术管理:在过去的一年中,共参加6幢新建工程的图纸会审工作,并及时将会审内容通知施工人员。图纸会审后及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及技术交底,并下发至施工人员手中。在施工过程中,多幢新建工程及在建工程又屡次按甲方要求对水电暖工程进行了协商变更,由于设计图纸对于满足使用功能上的欠缺,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甲方临时的变更,对于能够在施工前签证的变更,都做到了及时准确,而局部不能在施工前签证的,在施工完成后,立即进行了签证。2、资料管理:(1)对于在建、新建工程均按照工程的形象进度,及时、准确的收集材料合格证、进行材料试验、隐蔽工程验收、检验批质量验收、分局部项工程质量验收,并且及时找甲方驻土地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从而做到了施工资料各检验批、分项分部、隐蔽验收、材料试验的日期能够与实际施工日期相吻合,满足资料编制的要求。(2)局部工程的监理盖章滞后,个别工程进场材料未做到及时向监理方报验。(3)由于工程多、工作任务重使得个别工程资料不能与工程同步。(4)个别工程出于防盗方面的考虑,暖气片、开关插座等均在门窗安装完成后施工,导致迟迟不能进行工程变更签证,从而影响了决算的编制工作。以上问题,虽不能影响工程质量及工程验收,但把“查找缺乏赶先进,立足根本争先进”作为工作方针的'自己,总觉得没有尽到一个技术员、预算员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自己将努力做到更好。通过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找出工作中的缺乏,以便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克服,同时还需要多看书,认真学习好标准规程及有关文件资料,掌握好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加强工作责任感,及时做好个人的各项工作。总之,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不断的总结与反省,不断地鞭策自己并充实能量,提高自身素质与业务水平,以适应时代和企业的开展,与公司共同进步、共同成长。专业技术人员年度个人总结2一、工作情况(一)我市农机质量监管现状目前,我市农机质量投诉主要以农机消费者电话投诉为主,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三包服务不及时、服务质量差等问题上,此类问题一般通过电话与厂家或商家协商后,都能得到及时妥善的解决。没有发生因产品不适用、批量产品质量不过关等引发的群体性投诉案件,也没有发生因产品质量或三包服务责任问题产生严重纠纷上门投诉并反复调解才能解决的投诉案件。(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为保障我市农业生产,加强农机质量监管和农机打假专项治理工作。我市农机管理部门根据我市农机发展现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布置落实农机质量监管工作,制定多种措施,严格落实,保证打假工作顺利开展。由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组织,以农机质监站为主,工商、质检、公安、物价等部门配合进行,对全市农机市场、企业、单位、代销及个人场所进行集中检查,严厉查处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查处经营假劣农机、配件等行为。在清查整顿农机市场的同时,把阶段性目标,重点工作和各负责人的职务结合起来,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狠抓组织,来保证治理工作有效开展。(三)扩大宣传,营造氛围今年以来,我站对农机维修点、农机生产经营企业、补贴机具等进行质量检查。加强农机和农机质量监管舆论宣传,利用报刊、电台、电视、广播、网络、条幅、传单等媒介,向农机经营者、消费者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农机经营者懂得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鉴别真伪能力,增强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让群众成为农机市场的“监督员”。公布农机质量投诉电话,了解质量信息,维护农民权益,打击生产劣质产品行为。(四)强化措施,加强监管根据文件要求,今年重点查处的是生产、流通领域假冒“农业机械推广许可证”、合格证的违法行为,查处经营假劣农机、证章等违法行为,规范农机市场秩序。1.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农机质量监管。我站在工作部署和实际工作中注意突出重点,积极与技术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机、零配件及盗用冒用转让农机推广鉴定证书、证章等违法行为。对无证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予以取缔;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情节严重、造成重大生产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