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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的通告限行的通告合集15篇限行的通告1为更好的维护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县城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自20xx年12月16日0时起,在我G337大广高速肃宁口至九龙柱段限行黄牌照货车,具体通告如下:一、限行区域1.县城区:泽城路、德善街、聚贤街、元礼街、神华路合围区域,泽城路、聚贤街、元礼街、神华路均含在限行区域内。2.延伸区域:G337大广高速肃宁口至状元大道段。二、限行时段24小时。三、限行车型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持相关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四、绕行路线由西向东行驶车辆,在大广高速肃宁口绕行;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自九龙柱向北绕行沧保高速高阳东口或沧保路。五、本通告内容由通告发布部门负责解释。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限行的通告2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南门桥、大溪口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出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20xx年4月21日起对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方向的货车实行管制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限行时间每日上午7:30-9:30下午17:30-19:30二、限行内容禁止货运车辆在上述时间段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区方向。三、除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外,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在此期间,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特此通告限行的通告3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一、自20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二、自20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特此公告。xx市公安交通管理局20xx年xx月xx日限行的通告4为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加快淘汰黄标车,改善城区空气质量,保障市民身体健康,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与管理工作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第六阶段)》《六盘水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规划》以及《六枝特区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xx年度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前期高污染黄标车限行情况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实际需要。现将黄标车通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行车型本通告所称禁行黄标车是指按照国家在用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检测方法,经尾气检验确认为黄色环保检验标志的各型机动车辆,包括低于国Ι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及低于国Ⅲ机动车排放标准的柴油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法律规定的.专用车辆,不受禁行区域限制。外地号牌机动车辆在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适用本通告。二、禁行区域及时段(一)20xx年5月3日起,禁止黄标车在六枝中心城区行驶,具体范围为:团结路142队路口至兴隆路农机局路口双向;人民北路至人民南路双向;矿业北路至矿业南路双向。(二)20xx年5月3日起,由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禁行要求,设置黄标车禁止通行标志。对违规驶入禁行区的黄标车,由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处以扣3分罚款50元的处罚。(三)限行时间为全天24小时禁行。三、本通告自20xx年5月3日起施行。特此通告。限行的通告5为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