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公司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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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公司法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公司法公司法是规定各类公司的设立、活动、解散及其他对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市场的主体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证券从业资格考试《证券法律法规》易考点:公司法,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关注应届毕业生考试网!一公司的种类1.有限责任公司50人以下出资成立,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两者都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2.母公司与子公司母公司是指拥有其他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或者根据协议可以支配或控制其他公司的人事、财务、业务等事项的公司,母公司与子公司都有法人资格3.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4.本国公司与外国公司依据中国法律在中国登记与批准设立的公司均为中国公司,反之为外国公司二公司法人财产权的概念公司的财产一般被称为公司资产,包括:动产、不动产;货币组成的有形财产、无形财产。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这是公司财产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公司区别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重要标志三公司经营原则1.合法经营2.自主经营3.自负盈亏4.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5.实现资产保值增值四公司的设立与登记要求(一)设立方式公司设立方式基本有两种,发起设立与募集设立发起设立又叫同时设立、单纯设立;募集设立又叫渐次设立、复杂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起设立,业可以采取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既可以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也可以不发行股票只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二)设立登记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五公司章程的内容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六公司对外投资和担保的规定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不得成为对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公司提供担保的方式主要是保证、抵押和质押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七禁止公司股东滥用权力的规定滥用的方式包括股东权力、滥用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和滥用股东有限责任滥用损害对象包括其他股东、公司和债权人滥用的后果包括给公司造成损失、给股东造成损失、严重损害债权人利益滥用的责任八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50人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少或规模较小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国有独资有限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九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职权1.股东会股东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关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依照公司章程召开,代办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会议,应当召开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表决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除外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办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2.董事会董事会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业务执行机关,享有业务执行权和日常经营决策权;董事会其成员为3人至13人,可以有职工代表,两个以上的国有企业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选举可以连任3.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3人,股东人数少或规模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至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任期届满选举可以连任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会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十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1.公司内部转让有限公司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公司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半数同意,书面征求意见,30日未答复视为同意2.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转让,其他股东自法院通知之日起满20日不行使优先权购买股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a.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5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b.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c.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十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与程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该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的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在中国境内居住募集设立程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