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总论99—07年试卷(无答案).doc
第页共NUMPAGES39页中国政法大学1999——2000年度第二学期民法学期末试卷一、选择题(含单项和多项)(共30分)依权利人单方意思表示即能使民事权利凡胜变动的权利,谓:()形成权请求权支配权抗辩权确定自然人是否具有行为能力的标准是:()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年龄精神状况某航空公司一架客机于1993年6月30日失事,乘客甲生死不明,若甲的厉害关系人欲申请宣告甲死亡,应于()才可向法院申请95年6月30日95年7月1日97年6月30日97年7月1日宣告死亡被撤销后,发生()法律效果。婚姻关系当然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的中期报告.docx
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研究的中期报告本报告旨在概述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问题,并对当前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进行初步分析。在本研究中,我们将个人信息定义为任何可以用来识别或联系到一个具体自然人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电子邮件地址、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一、个人信息的法律地位个人信息的法律地位关系到个人信息使用和保护的范围。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律对个人信息的法律地位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规定,个人信息具有以下法律地位:1.权利利益保护对象

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docx
论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的开题报告一、选题背景和意义随着数字化和信息化的快速发展,我们进入了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日益成为数字世界中的一种重要资产,包括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工作经历、教育经历、健康信息等。然而,随着技术的进步和数据采集的普及,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问题也越来越严重,严重侵害了个人的隐私权和人格权。在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正在逐渐完善,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法》已于2021年6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目前对于个人信息的民法保护仍然存在不足,这也是本研究的重点

《民法总则》13个亮点解读 PPT.ppt
《民法总则》13个亮点解读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这在中国民事立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法进一步提升了我国民事立法的科学化和系统化,完善了市场经济和社会生活的法律规范,保障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总则》)已于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本法分为十

论民法中的间接占有的综述报告.docx
论民法中的间接占有的综述报告民法中的间接占有是指占有人通过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等方式对某一物实施控制的行为,实现对该物的支配、管理、使用等权利的一种形式。在实际生活中,间接占有的情况较为广泛,涉及应收账款、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领域,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实践价值。一、间接占有的基本概念和要素间接占有的基本概念是指占有人通过委托、合同、法律规定等方式对某一物实施控制的行为。要想实现对该物的支配、管理、使用等权利,必须具备以下要素:(一)占有人必须拥有对该物的支配权,即占有该物的能力和意愿以及该物的控制权和支

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docx
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第1篇第2篇第3篇第4篇第5篇更多顶部目录第一篇:2014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第二篇:2014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第三篇:xx县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第四篇:2014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第五篇:xx县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更多相关范文正文第一篇:2014年人民法院院长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在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我再次当选为县人民法院院长。一年来,在县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政协支持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依靠和团结党组一班人,带领全院工作人员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

民法第二次网上作业.doc
一、物权的类型在学理上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通常对物权做以下的分类:(一)自物权与他物权(二)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三)主物权和从物权(四)所有权与限制物权(五)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六)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七)本权与占有二、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的异同⑴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⑵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精编.docx
人民法院实习总结人民法院实习总结6篇总结就是对一个时期的学习、工作或其完成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系统的回顾和分析的书面材料,它可使零星的、肤浅的、表面的感性认知上升到全面的、系统的、本质的理性认识上来,是时候写一份总结了。我们该怎么去写总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人民法院实习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人民法院实习总结17月19日至7月30日,我在肇庆市XXX人民法院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实习。在短短的两周内,我感触良深,收获颇大。总结一下我在实习期间所做的工作。首先是旁听听审。在实习期内,我接触了大大小小的案件。其

关于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研究综述.doc
本科生专业文献综述题目:关于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研究综述姓名:陈善珊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专业:法学班级:法学52班学号:2265216指导教师:周中建职称:副教授2008年6月20日南京农业大学教务处制关于民法取得时效制度的研究综述法学专业学生陈善珊指导教师周中建摘要:取得时效制度是指自主、和平、公然的占有他人的动产、不动产或其他财产权的事实状态经过一定的期限以后,将取得该动产或不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作为民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以及所有权或其他财产权取得的方式之一,取得时效制度在立法上予以确立,具有十分

浅谈民法上恶意串通的探讨论文.docx
浅谈民法上恶意串通的探讨论文浅谈关于民法上恶意串通的探讨论文“恶意串通”是我国民事立法的特有术语,立法规定发端于《民法通则》。恶意串通之规定溯源于前苏联民法,又与虚伪表示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从立法意旨上考察,恶意串通之规定试图实现对目的违法行为的规制和给予意思表示瑕疵行为否定评价的双重目的,但这一看似设计巧妙的条款反而因涉及过多而在内容上具有相当的模糊性,在逻辑结构上也呈现一定的不合理性,这就导致该规定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存在问题。因此,在我国未来的民法典体系中,保留还是取消恶意串通之规定必须详加斟酌。一、

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docx
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

2010司法考试民法学讲义.doc
民法学民法学讲义第一章民法概述第一节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民法的概念1、概念:民法,是调整平等的民事主体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发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性质(1)部门法、实体法(2)民法起源于罗马私法,是调整社会普通成员之间关系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以个人利益为核心,以人的平等和自治为理念,当事人之间处于平等的地位;与私法判然有别的是公法,它是以国家利益为核心,体现公共秩序、政治管理的法律,在这个法律中,当事人之间是命令与服从关系,处于不平等的地位。二、民法的含义1、形式上的民法与实质上的

民法典开创法治中国新里程.docx
民法典开创法治中国新里程伟大的时代催生伟大的法典。编纂一部真正属于中国人自己的、凝聚14亿人民共同意志和中华民族精神的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也是增进人民福祉、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民法典草案鲜明体现着新时代特点,折射着新时代风貌。比如,对个人权利的尊重和保护是一切民事法律关系的价值归属,这次民法典草案将人格权独立成编,彰显了21世纪信息社会背景下人格权保护的特殊价值。草案中的一些具体内容,比如规定

2022年电大民法2历年试卷及答案.doc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第二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民法学(2)试题7月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20分)1.定金旳特性重要有——、——、————,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2.债旳转移有——和——两种方式。3.招标方式签订合同一般要通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4.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名义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旳合同。5.人身关系涉及——和——两类。6.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必须符合——、——和——旳条件。7.国内商标法规定,经核准公示旳注册商标旳有效期为——,自——计算。8.继承法规定遗嘱

人民法院释放通知书.docx
人民法院释放通知书(存根)(刑事案件用)()刑字第号:本院羁押在你所的被告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族,人,现因,决定予以释放,请即执行,并发给释放证明书。(院印)年月日签发人:经办人:此联存卷人民法院释放通知书()刑字第号:本院羁押在你所的被告人,性别,年月日出生,族,人,现因,决定予以释放,请即执行,并发给释放证明书。(院印)年月日此联交羁押单位法院刑事诉讼文书样式138-3(新增)人民法院释放通知书(回执)()刑字第号人民法院:根据你院()刑字第号释放通知书,我所已于年月日将释放,并已发给释放证明书。(

人民法院干警工作总结.docx
年,本人在院庭领导和同志们的关心帮助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学习均有长足进步,现将本人全年的工作、学习情况总结如下;一、强化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作为一名法院干警,本人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三个至上”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学习的司法警察警示教育活动。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警示以及典型案例的学习,使我进一步增强职业道德修养和爱岗敬业意识,决心努力提高自身能力素质,更好地承担起肩上的责任。二、加强业务学习,不断充实自我为了胜任本职工作,适应不断发

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纪实.docx
东方风来满眼春-人民法院党建工作纪实在新的历史时期,如何改进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是摆在各级党组织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对此,××人民法院党组一班人不断开拓新思路,探索新渠道,充实新内容,紧紧围绕培养人、教育人、改造人这一目标,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蓬勃开展的法院思想政治工作,象一缕缕和煦的春风,吹绿了县法院满园的春色。坚持不懈的政治思想教育,使党建理论真正走进了法官的内心深处,但新的历史时期,党建工作仅靠单纯的理论灌输还远远不够,院党组在这一问题

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定性及民法保护.pdf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第20卷第4期JOURNALOFGUANGXIADMINISTRATIVEVol.20.No.42005年7月CADREINSTITUTEOFPOLITICSANDLAWJul.2005OntheLegalNatureofVirtualPropertyintheNetGamesandtheProtectionofCivilLawTANGMo2hua,XIAOLiang2liang(ShandongUniversity,Ji'nan,250100,China)[Abstract]Th

电大-民法学考试资料补修(最新).pdf
.民法学形成性考核册〔补修〕2012-06-0516:02:36|分类:开本形成性考核册《民法学》〔1〕〔2〕补修课作业评讲〔1〕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题,共20分〕1、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C〕的法律标准的总称。A.财产关系B.人身关系C.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D.财产关系或人身关系2、〔A〕首次将老实信用原则提升到了民法基本原则的地位,从而标志着现代意义上的老实信用原则确实立。A.1907年《瑞士民法典》B.1908年《瑞士民法典》C.1804年《法国民法典》

第一章民法概述习题.pdf
第一章民法概述习题第一篇:第一章民法概述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一、单项选择题1.形式意义上的民法是指()。A.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法的司法解释B.出版社出版的民法大词典C.经立法程序系统编纂的民法典D.民法学者出版的民法典建议稿2.广义的民法是指()。A民法典B.商法典之外的民法典、民事法律法规C.私法D.民法通则3.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A.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B.法人之间C.公民和法人之间D.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4.以下属于民法调整范围的有()。A.税务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