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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培训通知篇1全区各学校、幼儿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和《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努力提高我区学校管理人员、保健人员传染病、结核病知识水平,根据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统一部署,我区将组织开展学校传染病知识讲座暨结核病知识培训活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春季传染病防治.结核病防治知识宣传二、活动时间:xxxx年3月6日(周一)14:00—16:00三、活动地点:吴家山第三小学四、活动内容及流程:1、春季常见传染病防治知识讲座2、传染病消杀方法3、结核病防治知识讲座五、参加对象:全区学校、幼儿园卫生分管领导和保健医生xx湖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xx湖区疾控中心xx湖区结核所培训通知篇2医院全体人员:为进一步做好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降低发生人感染H7N9禽流感医院感染的风险,规范医务人员行为,经研究决定举办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治知识培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加人员:全院各科工作人员二、培训时间、地点:20xx年2月14日下午4时、医院一楼会议室三、培训内容1、人感染H7N9禽流感防控技术指南;2、人感染H7N9禽流感疫情应急处置演练方案医务科20xx年2月6日培训通知篇3地点:沂蒙大讲堂三楼4、心理健康普测各学院自行组织新生心理普测。时间:20xx年10月27日-11月27日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新生心理普测结果进行分析汇总并反馈给学院,各学院组织开展初次谈话、筛查工作,并将结果汇总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并备案。具体情况另行通知。5、箱庭体验自10月12日-12月21日每周四下午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放2个箱庭体验室(第二生活区A1楼东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致远1号楼2207箱庭咨询室),供学生自愿报名参加。要求:通过拨打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话(7258809)提前一周预约。6、“寻找自我、体会成长”主题活动通过征集志愿者,组织开展“真人秀”活动,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引导学生关注自我、寻找自我,践行实践,体会成长。各学院依据“寻找自我、体会成长”主题自行设计策划丰富多彩、学生们喜闻乐见的活动,普及心理调试方法,使学生合理认识心理问题,引导学生学会心理自助,营造良好的心理健康氛围。培训通知篇4有关市、州、县教育局,各有关培训机构:为提高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帮助新任教师尽快适应教育教学岗位,根据《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规定》(教育部7号令)和《教育部关于大力加强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意见》(教师〔20xx〕1号)“对所有新任教师进行岗前适应性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120学时”的规定。省教育厅将对“20xx年度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开展3种模式的培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项目编号:C001)岗前培训着重于教师职业规范、师德操守等内容,提升全体新入职教师岗位适应能力。1、培训时间:8月7日至8月16日(8月7日上午9时—下午4时报到)2、培训地点:湖北经济学院(武汉市江夏藏龙岛开发区杨桥湖大道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3、参训对象:所有20xx年省级统筹招录新机制教师,全省精准扶贫县(市)自行招录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县市计划人数见附件1)。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须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出示请假说明。4、培训要求:(1)参训学员凭个人身份证报到;(2)参训学员统一集中在培训学校住宿;(3)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对学员进行操训、考核,培训结束时组织考试,请学员自备文具、注意着装。5、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招录情况填报《全省20xx年新招录教师岗前集中培训参训回执表》(见附件2,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填写),并将电子档及传真件于7月27日前报省教育厅教师管理处。6、培训期间,省教育厅将从各地遴选优秀教师担任岗前培训辅导员,请各地教育部门予以支持。联系人:江剑、刘仕来,联系电话:027-87328065;邮箱:。二、新招录教师(非师范专业)岗位技能培训(项目编号:C003—C012)岗位技能培训重点针对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按“集中培训+跟岗实习+集中培训”模式实施,由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进行45天(25+20)集中培训,同时由各县市教育部门安排两个月的.跟岗实习培训。1、培训时间(具体时间以院校通知为准):第一阶段(院校集中培训):9月6日—30日(9月6日报到)第二阶段(县市组织跟岗培训):10月8日—11月30日第三阶段(院校集中培训):12月2、培训地点:全省有关师范专业院校(各县市对应承训院校详见附件3)3、参训对象:20xx年湖北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新录用教师中非师范专业教师,无故不得请假,特殊原因请假由当地教育部门出示请假说明。4、请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按照参训人员报送模版要求将《20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