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一起反倾销案谈企业对反倾销的应对和防范.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从一起反倾销案谈企业对反倾销的应对和防范.doc

从一起反倾销案谈企业对反倾销的应对和防范.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从一起反倾销案谈企业对反倾销的应对和防范蒋琪[背景]1993年底,美国六家铅笔厂商联合会对向美国出口铅笔的中国企业提出了反倾销申诉,美国商务部作出对这些出口企业征收107.63%的反倾销税的初裁裁决。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出口企业中,只有中华铅笔、广东文体、上海外贸、兰生公司四家企业积极应诉,而其他企业均毫无反映。1994年10月30日,美国商务部根据各个企业对调查问卷的回答和对各企业实地核查的情况,对该案作出终裁裁决,对中华铅笔、广东文体免征反倾销税;对上海外贸征收8.31%的反倾销税;对兰生公司征收17.41%的反倾销税。而其他未应诉的企业,则被美国征收高达44.66%的反倾销税。1999年,美国对所有向美国出口铅笔的中国企业征收53.65%的反倾销税,在这种情况下,部分向美国出口铅笔的中国企业在积极应诉,力争被免征反倾销税。笔者为其担任法律顾问的山东省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是国有一类大型外贸企业参与反倾销调查答卷有关工作。[应诉]在2000年底,A公司和B公司向美国商务部提出了应诉申请。A公司认为美国这样长期征收反倾销税是不公正、不合理的。A公司从97年起就作为生产铅笔的山东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的代理人与美国C公司进行出口铅笔的业务。A公司从1997年起向美国出口铅笔以来,先后被征收44.66%和53.65%的高额统一反倾销税,这是不合理的。[调查]2001年初,美国商务部通知A公司和B公司,决定对其进行调查,调查期限确定为一年,从1999年12月1日始至2000年11月30日止。调查内容为:在这一年中,A公司和B公司向美国出口铅笔的情况及A公司和B公司对本案的裁决结果相关的所有情况。美国商务部于2001年4月、8月、11月和2002年1月前后共四次向A公司和B公司发放了反倾销书面调查问卷,调查问卷共分A、B、C、D四个部分,A公司和B公司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了调查问卷。美国商务部审查问卷后,将该问卷交与美国铅笔协会及其聘请的律师,其对前一次答卷中有疑问之处提出意见后,美国商务部在随后的调查问卷中再逐一予以询问,以便对该问题的最终答案予以确认。[初裁]美国商务部根据A公司和B公司对调查问卷的回答,作出了对A公司和B公司征收223%的反倾销税的初步裁决。[终裁]为了核实问卷中的相关问题,美国商务部于2002年2月4日至2月8日对A公司和B公司进行了实地核查,美国商务部根据实地核查的情况作出终裁。终裁结果基本达到了应诉企业的目的。[感想]从本案来讲,当我国企业被诉反倾销时,需要特别提醒的是:(一)积极应诉,否则只能坐而待毙。例如,在1991年自行车出口欧盟的数量达200多万辆,当这些出口企业被诉反倾销后,没有积极的采取应对措施,使我国的自行车基本被逐出了欧盟市场。不战而败,丧失的是长期市场。(二)认真、细致、迅速作好调查问卷,并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回答调查问卷是被诉企业在应对反倾销过程中应做的核心工作。调查问卷中的答案是判定一企业是否构成倾销的主要依据,因此,一定要十分慎重、实事求是的回答好每一个问题。对每一个问题的答案,答卷人都应有相应的证据予以佐证,以确保该答案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在全部调查问卷中,如果因一两个比较关键问题的回答有误,给调查人员造成不好的印象,则有可能导致全部答卷的内容被认为是虚假的、带有欺诈性的,从而使整个反倾销调查工作走向失败。为了作好这项工作,反倾销的应诉企业不仅要聘请精通美国反倾销法的律师全面指导,而且要聘请国内对反倾销有一定研究的律师参与其中,这样,才能结合中国国情,避让不利因素,回答好每一个问题。在调查国家主管部门实地核查期间,应全面配合好其核查工作。在调查主管部门的实地核查期间,要准确、完整、严谨的回答调查人员提出的每一个问题,切不可模棱两可,似是而非。要给核查人员留下这样一个印象:被调查人员所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实的。对调查人员要求提交的材料要准确无误的尽快提交。所提供的材料切不可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否则,调查人员将否认被调查企业提供的全部材料,导致整个反倾销应诉工作失败。(三)坚决反对使用“替代国”,积极主张分别税率待遇。例如,在对A公司提起的反倾销案中,对A公司价格的认定采用的是该铅笔在原产国的生产成本加上合理的销售成本和利润的价格。但在具体应用中,由于中国一直被美国认定为非市场经济国家,所以,根本不考虑该产品在中国的实际价格,而是找了与中国发展水平相接近的国家——印度作为替代国,以印度生产的铅笔的国内价格来认定铅笔在中国的价格。这种寻找替代国的做法对中国显然极不公正。如在确定铅笔价格组成部分的重要一项生产成本时,美国将印度的生产铅笔的工人工资定为0.77美元/小时,约为人民币6元/小时。可是,在该案中,由于B公司处于中国山东省偏远的乡镇,劳动力的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