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为了保证国土资源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决策质量和水平,根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事项集体决策的原则凡属国土资源局内重大事项,必须提交局领导班子会议和局工作会议,经集体讨论研究、民主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运用客观、公正、实际的方法、观点,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增强领导工作的原则性、预见性和科学性。(二)坚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服从和维护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对工作中上级未明确规定的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征得上级同意后方可实施,以维护上级决策的严肃性。坚持实事求是牢固树立全局观念,一切从实际出发,正确处理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关系,着眼长远、立足实际,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实行民主基础上的集中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杜绝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和极端民主化倾向。在讨论、决定问题时,先经过充分讨论,提倡和发表不同意见。在此基础上,局领导班子会议、局工作会议严格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四)坚持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凡属方针政策性的大事、全局性的问题以及干部的推荐、处罚和奖励,都要由局领导班子会议、局工作会集体决定,决定一旦形成,任何个人无权改变,个人或有少数人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建议下次会议复议,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议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不得在群众中公开表露不同意决议,坚决杜绝“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行为。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范围1、研究党和国家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决定、部署的贯彻执行;2、本局各项规范性文件制度的制定及重要政策推出;3、本局重点工作规划及远景目标的制定;4、本局工作人员的岗位调动、考核、奖惩等人事事项;5、本局财务预算、决算和重大开支项目的报批;6、重大违法案件查处;7、对全局工作有重大影响的财务、事务问题;8、其他需要集体决策的事项。三、本局重大事项决策机构为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四、重大事项决策由分管局长将分管范围内的重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审定。五、局长办公会应由局长主持,局班子成员全部参加,不得无故缺席,各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对决定的问题要明确表态,最后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由局长做出决定。六、办公会议确定的重大事项,应由股室长负责办理,并按规定时限上报办理结果;纪检监察领导负责做好督办工作。七、会议应使用专用记录本作好记录,写明会议名称、时间、主持人、参会人员以及会议讨论情况以及形成的决策意见。八、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决策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