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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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NUMPAGES14北大青鸟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内审工作制度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内审工作的依据和准则第三章内审工作的范畴和权限第四章内审工作的目的和类型第五章内审工作的方式和方法第六章内审工作的实施程序第七章内审人员的任职要求第八章内审工作档案的管理第九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内部监督,促进廉政建设,维护集团公司和全体职员的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经营活动健康发展,保证资产的增值保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公司章程》等,结合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内审工作是集团公司内部的一项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其目的是通过审查和评价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项目公司有关的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集团公司目标的实现,以合理的成本促进有效的控制,从而改善经营管理,规避经营风险,增加集团公司价值。第三条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项目公司依照本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第二章内审工作的依据和准则第四条内审工作的依据是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决议,集团公司经营方计、计划、目标等;经营责任单位的经营责任制度、责任状及合同;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项目公司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的各种管理措施等。第五条内审工作的准则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三)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依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制定的,为内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第六条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内审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执业规范,内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照执行;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对内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的具体指导,内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第三章内审工作的范畴和权限第七条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按照集团公司领导的管理和安排,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项目公司的财务收支和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对集团公司负责报告工作。第八条内审工作的范畴为对集团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项目公司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一)各职能部门、下属项目公司财务、成本计划或预算的执行情况和结算情况;(二)财务收支、经济往来的真实性、合法性;(三)下属项目公司的经济效益;(四)内部控制制度(包括管理控制制度和会计内部控制制度)的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五)经济责任,包括中层干部(正职)或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六)与境内外经济组织进行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及合作项目的合同执行情况;(七)长期投资、短期投资、财产的经营状况及其效益性;(八)集团公司直属具有财务、金融、经济活动的职能部门年度预算指标或承包指标执行情况(以内审工作结果为最终考核依据);(九)国家税款缴纳的合理性、合法性及税收政策掌握和执行的完整性;(十)对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十一)对下属项目公司财务风险预警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十二)检查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财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十三)集团公司领导和上级内审机构交办的内审工作事宜;(十四)其他内审工作事项。第九条内审工作的成果未经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不得向外披露。第十条集团公司内审人员开展内审工作的主要权限是:(一)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有权要求有关单位及时提供资金日报、预算、结算、报表和有关文件、资料等;(二)检查被审单位会计账簿、报表、凭证、合同,现场勘察相关资产,有权查阅生产经营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财务软件等相关资料;(三)对内审工作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对与审计事项相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询问了解,并有权索取有关文件、资料等证明材料;(四)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和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的意见;(五)参加有关会议,参与制定、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将会造成损失或浪费的行为,经由集团公司内审工作分管领导同意,做出临时制止决定;(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和造成严重损失或浪费的直接责任人员,提出处理的建议,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反映;(八)对阻挠、妨碍内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情况,经由集团公司内审工作分管领导批准,可以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