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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页共NUMPAGES10页第PAGE\*MERGEFORMAT10页共NUMPAGES\*MERGEFORMAT10页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内创新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总则为加强校内创新团队的建设与管理,参照国家和江苏省有关部门的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学校制定“创新团队发展计划”,设立创新团队发展计划专项基金,培育和建设一批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平台建设为依托、以科技项目为支撑、以优秀创新人才为主体、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能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的优秀创新团队,重点支持我校以优秀中青年科研人员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的研究群体,为其开展某一重要方向的研究创造良好的科研条件。校内创新团队是指由学校正式发文成立的各类科技创新团队和人文社科创新团队。校内创新团队分校级和院(部)级二个层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增强优势”的原则建设,定期考核评估、优胜劣汰和滚动发展。对入选江苏省“高等学校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培育计划”、教育部“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的“创新研究群体”的创新团队,按照上述上级部门管理办法并结合本办法进行建设和管理。申报条件校级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国家、江苏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长期规划的重点领域,符合我校学科发展需要,具有开创性、探索性,有明确的技术路线、能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创新团队一般应以相应的校级科研机构或重点学科或江苏省特色学科为依托,承担国家或省部级重大科研任务,具备良好的工作氛围和环境条件,团队带头人及成员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拟定方向的研究工作;创新团队带头人除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外,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一般应为省部级项目获得者、省级以上人才工程入选者、省重点(特色)学科负责人或方向负责人、校重点学科负责人等中青年专家;团队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创新团队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学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或活跃在某一研究领域的前沿并具有明显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相对集中的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是在长期合作的基础上自然形成的研究整体(一般应为5~10人);创新团队应具备合理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学缘结构、年龄结构,团队中应有3~4人为4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含副教授)的专业技术职务的青年研究骨干;创新团队成员应具有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创新团队成员主要由本校在编人员组成,可以跨院(部)申报,校外成员不能超过团队成员总数的1/4。本校在编人员至多在1个校级和1个院(部)级创新团队中担任团队成员(省部级以上创新团队除外),但不能同时作为团队带头人或学术带头人。交叉学科、新兴学科以及国家急需发展学科等领域建立校内创新团队的条件可以适当放宽。院(部)级创新团队申报条件由学院/部(依托单位)在参照校级创新团队申报条件并根据相关学科发展需要自行制定。申请校、院(部)级创新团队,需填报《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研创新团队申请表》,由依托单位签署具体意见后报学校科技处/社科处。遴选与审批校级创新团队每三年组织一次遴选,由院(部)根据当年通知要求组织申报;院(部)级创新团队由遴选工作由学院(部)根据本单位学科发展需要自行组织。校级创新团队由科技处/社科处组织专家组评议、校学术委员会会议审议、校务会审批、科技处/社科处发文成立;学院(部)级创新团队由院(部)学术委员会审议通过、科技处/社科处审批后发文成立。运行与管理科技处/社科处是创新团队的校内主管部门,负责全校创新团队规划、建设、考核和评估等宏观管理工作。校内创新团队原则上由依托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和建设,交叉学科创新团队(跨学院/部)由依托关系最紧密的单位负责日常的管理和建设。创新团队以三年为一个建设周期;学校仅对校级创新团队给予一定的活动经费资助;院(部)级创新团队活动经费原则上由依托单位负责;校内创新团队的科研设施、办公用房等建设需求由依托单位统筹解决。校级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及管理校级创新团队资助经费采用按年度考核和周期评估结果分年度拨款的方式下拨,需建立经费使用登记制度;资助结束后,要做好财务总结,经财务处、纪委、科技处/社科处审核后,交科技处/社科处备案;创新团队资助经费实行项目制管理,由团队带头人负责经费管理和使用,资助经费主要用于创新团队所需科研条件的建设和科研活动费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克扣或挪用,用于接待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