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市兴建一大酒店。双方在原先草签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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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2000年通达公司与美国某公司合资在某市兴建一大酒店。双方在原先草签的协议基础上签订了正式的合同。合同的主要内容有:总投资额5000万美元,其中注册资本为1500万美元,中方投资拟占80%,美方占20%;投资分期交纳,第一期中方缴纳240万美元,美方缴纳40万美元,余下的出资额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4个月内缴清;双方可在合资企业成立后以合资企业的名义贷款200万美元作为各自的出资,比例同上;合资各方利润及亏损分摊的比例同出资比例;采用美元为记账本位币,对于合资企业合同的解释适用美国法律。机关的批准?若能获得批准,则几个月内可获批准?若不能获得批准,请说明理由。随后,双方就合资企业的章程达成协议,主要内容有:董事长由美方委派,副董事长可由美方也可由中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为7人,有关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需经2/3以上董事同意才可通过。2000年8月,中方合资者到审批机构报送文件,申请批准。并提交了下述文件:(1)设立合资企业的申请书;(2)由合资各方授权代表签署的合资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3)由合资各方委派的合资企业董事长、董事人选名单。[问题]1.双方签订的合同是否合法?2.中方报送的文件是否齐全?若不齐全,请问还缺少什么?3.请问该合资企业的申请是否会得到审批[案例2]法国某化妆品公司于1997年5月欲与北京一家日化厂共同举办一家合资企业,以开拓中国化妆晶市场。后因资金困难,转而决定创办为合作企业。该公司提供的合作条件是:法方公司提供原材料(珍贵香料)、技术咨询、非专利技术(香料配方)和筹借资金(即从银行贷款300万元),合作期限为5年。合作期满后,合作企业的全部固定资产归中国合作者所有,法方从利润分成中先行回收资本,以4:6的比例分配利润和承担风险。中方提供的合作条件是:以劳动力、厂房、机器实物、销售渠道和商业信誉来合作。企业成立后,设立联合管理机构进行经营管理。由于化妆晶市场竞争激烈,法方决定改为由双方合作者以外的另一家销售公司负责合作企业的经营管理。在联合管理机构大会上,绝大多数人投票支持此项提议,法方决定实行该方案。在头一年中,法方先行回收投资60万元。此时,公司从国外进口一大批香料,由于运输涉嫌走私,导致香料不能如期到达,致使与各销售公司签订的合同不能如期履行,导致企业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法方认为应先行回收投资,拒绝承担债务责任。[问题]1.中外合作企业双方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何确定?2.外方应否承担债务?3.该合作企业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什么不妥之处?[案例3]中外合资天成制衣有限公司是由港商与某县农工商联合出资兴建的。港方以资金、制衣设备、进口面料和成衣版样为出资条件,合计出资500万元港币,其中技术性出资占250万元港币;中方以土地使用权、厂房、制衣辅助原料和劳动力为出资条件,合计出资为700万港币。合资企业确定由港方出任董事长,中方出任总经理。合资企业经营一段时间后,中港双方在企业生产经营和劳动人事管理方面发生了一些争议。由于在合资经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争议处理的方法,要求双方将争议提交给合资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但处理争议应依据香港地区的法律,港方董事长因交通不便,经常不能参加董事长会议而委托其他港方董事代理。中方建议董事长改由中方担任,理由是合资企业的董事长理应由中方担任,因中方出资额高于港方。为此,港方董事长决定撤销中方总经理,并认为这是董事长的职权。[问题]1、中港合资双方的投资条件有无不合法之处?有何法律依2.港方提出争议的处理方法是否得当?3.中港双方对企业领导人的任命职权和任职理由认识是否正确?为什么?[案例4]2000年10月某市万达公司与瑞典某公司共同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该合营企业成立之后财务会计管理混乱,不执行中国统一的财务会计制度,不向主管业务机关和主管财政机关报送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经调查核实,万达公司系使用某集体单位名义的个体工商户。[问题]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属于中国法人?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是否要求必须执行中国的财务会计制度3.中国的个体工商户是否可以同国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共同投资组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案例5]新世纪有限责任公司与加拿大一公司经商洽,决定设立一个中外合资经营企业,采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双方协商拟定的合营合同中约定:(1)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中,加方投资为2200万美元,占75%,中方投资800万美元,占25%。(2)在加方出资中,有估价为650万美元的商标使用权、专利权;(3)如企业经营不善,双方可以在合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4)合营企业合同发生异议时,适用加拿大的法律,等[问题]上述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是否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