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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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进一步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和管理,加强公司的推广以及与外界的交流和沟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接待和推广工作是指公司通过接受投资者调研、一对一沟通、电话咨询、现场参观、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新闻采访和报道等活动,加强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的工作。第三条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尽量避免在接待和推广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第二章接待和推广工作的目的和基本原则第四条制定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目的:(一)规范公司接待和推广的行为,在公司接受调研、沟通、采访或进行对外宣传、推广等活动时,增加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及公平性,促进公司诚信自律、规范运作,改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二)形成尊重投资者的企业文化和公司价值观;(三)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增进外界对公司的进一步了解和认知。第五条在接待和推广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规披露信息原则。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在接待和推广的过程中保证信息披露1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二)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公司工作人员在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中,应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得实行差别对待政策,不得有选择性的、私下的向特定对象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三)诚实守信的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应客观、真实和准确,不得有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四)保密原则。公司相关的接待和推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向对方披露、透露或泄露非公开重大信息。(五)高效低耗原则。在进行接待和推广的工作中,公司应充分注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接待和推广的成本。(六)互动沟通原则。公司应主动听取投资者及来访者的意见、建议,实现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双向沟通,形成良性互动。第三章接待和推广工作的部门设置和人员配置第六条公司接待和推广事务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为公司董事局主席,投资者关系负责人全面负责公司接待和推广事务工作,公司投资者关系中心是接待与推广事务具体工作的职能部门,并在投资者关系负责人的指导下共同完成接待工作。第七条公司从事接待和推广工作的人员需要具备以下素质和技能:(一)全面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二)具备良好的知识结构,熟悉公司治理、财务会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市场的运作机制。(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四)具有良好的品行,诚实信用。第四章接待和推广工作的内容及行为规范第八条公司可在定期报告结束后、实施融资计划或其他公司认为必要的时候举行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会议包括以下内容:(一)公司所处行业的状况、发展前景、存在的风险;(二)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募集资金使用、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三)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及其变化趋势;2广东美的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四)公司在业务、市场营销、技术、财务、募集资金投向及发展前景等方面存在的困难、障碍、或有损失;(五)公司企业文化建设;(六)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关的其他问题。第九条公司通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接受投资者调研等形式就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其他事件与任何机构和个人进行沟通时,不得提供未公开重大信息。第十条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和路演活动应采取尽量公开的方式进行,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采取网上直播的方式。第十一条分析师会议、业绩说明会或路演活动如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可事先以公开方式就会议举办时间,登陆网址以及登陆方式等向投资者发出通知。第十二条在进行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前,公司应确定投资者、分析师提问可回答范围,若回答的问题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回答的问题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拒绝回答。第十三条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路演结束后,公司应及时将主要内容置于公司网站或以公告的形式对外披露。第十四条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