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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申请书申请人:xxx,现居住在上海市青浦区XX,联系电话:XX,身份证号:XX,系犯罪嫌疑人之子。被申请人:xxx,四川省xx人,现居住在上海市XX,因涉嫌XX,于2013年4月25日被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刑事拘留,现关押在上海市青浦区看守所。申请事项:为犯罪嫌疑人xxx申请取保候审。申请理由:犯罪嫌疑人xxx因涉嫌非法行医,于2013年4月25日由贵局依法刑事拘留。申请取保候审的具体理由如下:一、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xxx平常表现良好,是遵纪守法的公民。本次犯案系初犯、偶犯。二、犯罪嫌疑人xxx在上海有固定的住所。若对其取保候审亦能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随传随到,积极配合侦查机关侦办案件。三、本案是个人犯罪,不同于团伙犯罪,若对犯罪嫌疑人xxx取保候审,不会存在串供等影响案件侦办的情形。四、犯罪嫌疑人xxx年纪大,身体状况也不好。请允许其取保候审,让家人照料。犯罪嫌疑人的保证人是xxx,系嫌疑人xxx的儿子,xxx也愿意缴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65条之规定,特为其提出申请,请贵局予以审查批准。此致上海市公安局青浦分局申请人:xxx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