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利息合同.docx
上传人:永香****能手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X 页数:40 大小:32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借款利息合同.docx

借款利息合同.docx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30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借款利息合同借款利息合同1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对保险公司试办协议存款的通知》(银发[1999]351号)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同意商业银行试办保险公司协议存款的复函〉的通知》(保监发[1999]201号)文件规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磋商,就甲方在乙方办理协议存款业务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第一条特别承诺(一)甲方承诺本合同下的存款本金是该方合法所有的资金,依法可以用作本合同下的协议存款,订立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其行业监管法规、规章、规定及监管机构的要求。(二)乙方承诺本合同项下甲方存入乙方的协议存款资金不会用于与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调控政策相违背的项目;在办理资产负债表内或表外的授信业务时不会用于以下用途:1.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或项目;2.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本权益性投资,以授信作为注册资本金、注册验资和增资扩股;3.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从事股票、期货、金融衍生产品等投资;4.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项目。(三)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若与甲方及其分支机构或者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任何企业、组织、个人发生任何纠纷,乙方及分支机构不得采取任何包括冻结、扣划、延迟支付本金和利息等损害甲方协议存款利益的措施和行为。第二条协议存款期限(一)协议存款的期限为伍年零壹个月,自甲方存款到账日起算。(二)协议存款起讫日期详见本合同项下乙方出具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第三条存款账户、存款时间、存款金额及存放地点(一)甲方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文件在乙方开立存款专用账户。(二)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可以选择于任意工作日内,向该账户内存入协议存款,该等协议存款应满足的条件有:1、单笔存入协议存款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元(¥元);2、在上述期限内,甲方在乙方存入的协议存款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10000000000.00元)。(三)上述协议存款存放于乙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设的分行,具体地址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四条协议存款利率本合同项下协议存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年利率为5.225%(固定利率),该利率在协议存款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中国人民银行的存款利率调整而调整。第五条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一)甲方的资金划拨到达存款专用账户当日内,乙方应为甲方开具符合法律规定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壹份,金额、存期、利率等要素以本协议约定为准,存款起息日为划拨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本合同项下的“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上须特别注明“协议存款”和“按年月日公司和银行签订的合同编号为协议存款合同条款执行”字样。(二)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情况下,甲方可以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依法将“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变更为“单位定期存单”后,依照国家法律规定用作甲方向乙方或第三方办理融资的融资质押物。第六条利息计算及还本付息方式(一)甲方存款资金到达甲方存款专用账户之日为起息日。(二)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协议存款利息时,遵循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定期存款计息的规定,采用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计息期为整年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计息期既有整年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利息=本金×年数×年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协议存款的日利率计算公式为:日利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协议存款年利率/360(三)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方式还本付息:乙方按年向甲方支付利息,每年与起息日对应的同日为付息日,存款到期日乙方向甲方返还本金和支付剩余应付利息。若付息日或存款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则顺延至法定节假日或银行休息日后第一个银行工作日。顺延期间,本金及利息仍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利率计付利息。利息支付以转账方式划入甲方在本条第(四)款约定的账户。(四)乙方向甲方支付本息的汇路如下:甲方开户银行:户名:账号:在汇路调整时,甲方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第七条取款条件执行本合同取款时,甲方应依法出具单位定期存款凭证(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或单位定期存单)、预留印鉴、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取款证明书,甲方应对上述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乙方依法对上述文件依照银行结算制度要求进行核验,如核验无误,将甲方所取款项依法划付至本合同约定的账户。第八条提前支取(一)除非出现本条第(二)款情形,甲方不得提前支取,乙方亦不得提前偿还。(二)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如甲方发生监管部门认可的流动性风险,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提前偿还协议存款本息。乙方在收到甲方的提前支取书面通知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协议存款本金及提前支取日前的利息偿付甲方。(三)在提前支取的情况下,提前支取的协议存款按协议存款起息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限同档次整存整取定期存款利率计息,存款期限不足壹年的,提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