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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学生参赛项目活动指南学生参赛项目根据“第二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简称“NOC活动”)学生项目和“第八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两项大赛内容进行综合而定。一、项目分类(一)初赛: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初赛由省活动组委会统一组织考核,是学生参与活动的必赛项目,原则上采取在线网络测试方式,出题范围根据不同学段信息技术学科教学内容而定。(二)复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1、电脑作品评选电脑制作作品评选是对学生利用所学的各种计算机软件制作技术,创作出的具有一定主题和思想内涵作品的评比活动。项目如下:小学组:电脑动画、电脑绘画(含漫画)、主题网页、电子报刊、DV短片初中组:电脑动画、平面设计、电脑绘画(含漫画)、主题网页、电子报刊、DV短片高中组:电脑动画、平面设计、电脑绘画(含漫画)、主题网页、程序设计、DV短片2、网络学习竞赛网络学习竞赛是基于计算机或网络环境的,让学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与学科内容有机结合,提高学科知识学习与实践应用能力的竞赛。项目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包含网络中文、网络英语、敏特英语学习能力竞赛、应用数学、虚拟机器人5个项目。3、发明创新项目明创新”项目是指由作者本人自主选题,自行设计、研究和制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价值的各类作品。竞赛分为“创作发明作品”和“创意设计”两大类。项目分小学、初中、高中组,包含非教育类创造发明、教具学具和教学仪器创新、机器人创新设计、环保小卫士智能机器人竞赛4个项目4、主题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将通过网站逐步发布信息。项目包括:(1)“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行动”网络竞赛;(2)网络在线征文(按教师、学生中文、英文分类);(3)中小学“知识产权校园行”互动手机短信、视频大赛;(4)“发明创造教育”优秀学校评选。二、参赛范围1、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在校学生(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等);2、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活动采取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方式,面向开设信息技术课程的县镇以上中小学,并逐步向农村学校推进。三、活动收费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生项目初赛评审费为每人15元,复赛评审费为每人每项30元(贫困学生及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免费)。四、参赛细则初赛: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一)考核内容按照教育部基教[2000]35号文件中不同学段的模块设置,结合各地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内容,偏重技术的操作及应用,适当增加一些与社会科技发展相符合的前沿性的知识内容进行命题。(二)考核方式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主要采取网络在线考核方式,各地可采用“竞赛网”平台(HYPERLINK"http://www.noc.net.cn"js.e21.cn)中的“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在线考试系统实施考核。在线考核条件不成熟的地区,可使用本地局域网考试系统组织考核。具体的考核方式可与省组委会商议确定。考核的题目由客观题加操作题组成。其中客观题主要考核基础知识,主要类型有选择题、判断题和填空题;操作题考核学生对计算机的操作能力,主要类型有游戏测试和软件界面模拟操作。客观题和操作题均由考核系统自动评分。初赛成绩合格者由全国组委会和省活动组委会联合颁发《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成绩合格证书》,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和逐步推行学生信息技术能力的评价依据。为促进我省中小学信息技术教学质量的提高,凡开设《信息技术》课的小学毕业年级、初中二年级和高中二年级,原则上要求全员参加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各校可将考核成绩与信息技术课考试成绩结合起来。初赛考核成绩合格的学生可报名参加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三)报名与考核12月8日前,市州活动组委会上报初赛参赛学生名单(名单格式见附件4)、总数及参赛费。12月18号,省活动组委会根据数量下发《考核大纲》及学生参赛编号,2007年12月-2008年1月以县区为单位划片组织初赛,省、市、县分别组织巡视。复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竞赛获得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初赛)合格证书的学生,可参加复赛项目竞赛。每位选手最多可参加2项竞赛。(一)竞赛方式复赛通过县、市逐级选拔上报,电脑制作作品评选和发明创新项目均采用上报作品的方式进行,网络学习竞赛在网络环境下在线进行。2008年3月18日以前,以市州为单位推荐优秀作品和优秀选手参加省级竞赛。1、“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与“发明创新类”(1)作品报送以市州为单位推荐优秀作品报送至省组委会。各市要求保证6个以上项目的作品,上报作品名额限定为每个项目10-40件,总额100-300件。(2)作品制作要求①参赛作品资格审定有明显政治原则性错误和科学常识性错误的作品,取消该作品参评资格;严格杜绝任何弄虚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