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及结算办法.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33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工程管理及结算办法.doc

工程管理及结算办法.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工程管理及结算办法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结算管理,明确结算工作程序,以提高结算工作质量规范行为,及时反映矿务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矿所有发生的所有生产成本矿务工程及专项工程。第三条、所有工程结算时必须遵循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相违背的现象。第四条、所有结算均需逐级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无有效的结算审批单的价款不得进行结算。第五条、所有工程必须执行一月一验收一结算原则。第二章、管理部门及职责第六条、经营管理办职责:(一)、负责日常临时用工用车的管理及结算工作。(二)、负责各项工程预算及决算的初审工作。(三)、组织工程验收。第七条、生产管理办职责:(一)、负责组织矿建、土建生产类工程的开竣工工程管理。(二)、负责对矿建、土建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及验收。(二三)、负责矿建、工程的结算工作土建工程的验工计价、结算工作。第八条、机电管理办职责:(一)、负责机电类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负责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二)、负责工程的结算工作。第三章、工程管理及结算流程第九条、零星用工用车费用的结算流程(一)、矿生产单位及辅助单位因生产需求,向生产指挥中心提出申请,申请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用工、用车数量及所需时间。(二)、生产指挥中心审核上报的申请单,对符合零星用工用车的条件的部门给予批复,并通知配工单位到相应使用部门的指定地点工作。(三)、生产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对已安排的上述工作后,及时填制一式三联的零星用工用车计划任务单,并将第二联当天送交经营办,由经营办牵头,纪委督查,安管办配合对用工用车部门和配工单位进行跟踪考核(或抽查)。(四)、生产指挥中心在零星用工用车计划任务单出具后的第二天填制零星用工用车考核任务单,并加盖生产指挥中心公章,将其中第二联交经营办(第一联留调度作为存根,第三联给配工单位),经营办统一报分管领导签字。(五)、完工时,由使用部门在计划单及任务单填写实际完工日期并签字确认,由配工单位找分管领导签字后交经营办进行结算,经营办审核无误后,出具零星用工用车结算单,经相关负责人和矿领导签字后到财务报账。第十条、生产成本工程结算流程(一)、一般工程开工前由生产管理办绘制施工设计图,出具技术交底或施工联系书,经矿总工程师审批后执行;较大工程由生产办或公司设计部门出图后,由公司组织会审后方可开工。(二)、对施工单位下达的施工任务书或施工联系书,要明确时间、地点、工期、安全要求等;各单位开工前必须相应手续、作业规程或措施,并经矿审批后方可开工。(三)、工程管理分生产、机电工程分别由矿总工程师和机电副矿长为总负责,对工程要超前安排,超前布置,提前考虑;工程管理由矿生产管理办负责,并按期组织检查验收,生产成本工程由生产管理办联系矿内生产副总、质标办、机电组参加一般变更和现场签证验收。(四)、工程完工后,生产管理办及时组织调度、经营办、纪委等相关部门及人员现场进行验收并签字。(五)、施工单位待工程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决算资料交经营管理办进行初审。初审完毕后,到公司造价处进行审定。(六)、施工单位将审定后的价格,开具相应的结算发票,准备有关的结算资料到驻矿财务科进行结算。第十一条、专项工程的结算流程(一)、矿根据生产需求,在公司要求上报专项资金需求计划的时间内,将符合专项工程的项目上报公司。(二)、公司立项审批后,矿根据实际情况,能自己完成的工程尽量自己做,自己不能完成的由公司下任务书交由开拓准备中心完成。(三)、矿承担的专项工程严格按照矿生产工程的流程进行管理。(四)、对于矿承担的专项工程超过30万元的,应到公司质检部门办理相关质检委托手续。(五)、专项工程完工后,由矿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进行验收,并及时到公司结算专项工程费用。第四章、工程结算的要求和考核第十二条、所有工程在竣工结算时统一按结算额的国家规定比例(视工程性质、可能的返工量大小而定)收缴质量保证金,由相关业务部门出具交款凭证关进行登记,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后,没有出现质量事故的,也由业务部门出具退款凭证予以退还。第十三条、所有开工的工程,在开工前驻矿财务科收缴工程预算价20%的风险抵押金。第十四条、为了保证结算的时效,规定业务部门在下任务书进,不论是生产工程,还是专项工程,必须要明确工期和竣工日期。在竣工日后的一个月内,不管什么原因,施工单位不办理结算,要结算价5%进行处罚,两个月内不办理结算,要结算价10%进行处罚,三个月及以后,以此类推。生产性的列成本的零星工程(包括用工用车),不在当月的25日前结算的要按结算价5%进行处罚(因公司规定的造价部门审批的时间是25前)。附件:结算资料神东煤炭集团寸草塔二矿二O一O年七月二十五日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