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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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项目名称:定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编号:DNCG[2011]122号项目类别:政府采购服务类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八日定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编号:DNCG[2011]122号二、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确定6家定点维修企业负责定南县公务用车维修工作。定点维修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2、必须具有三类(含)以上汽车维修资格;3、在定南县城区范围内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四、报名时间、地点:2011年11月25日前(节假日除外)到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五、开标时间、地点:2011年11月29日14时30分在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一室。六、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2011年11月28日前必须以现金或转帐方式,向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交投标保证金20000元。未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定点期间如无违约行为,其履约保证金在期满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七、软件涉及的短信使用费:定点维修企业在正式使用软件后,将接收到送修单位发送的询价短信,系统将按照0.10元/条收取,每家定点维修企业中标后须预缴300元。八、集中答疑时间: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有疑问的,请于11月28日上午10前将书面材料提交到我中心,我中心将于11月28日17时前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集中答疑。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赣州市政府采购网,招标人在赣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均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九、未尽事宜,请与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97—4260968。十、监督机构:定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97-4298258。定南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定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1年11月8日公务用车定点维修采购须知一、定点维修期限为:2012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二、据不完全统计,我县现有车型主要有:生产厂家主要车型备注北京现代索纳塔、伊兰特江西江铃江铃(全顺、宝典)上海大众帕萨特上海通用别克(君威、君越、凯越、GL8)东风日产尼桑(轩逸、天籁)长安福特蒙迪欧、福克斯上海大众桑塔纳(2000、3000)上海通用雪佛兰一汽丰田丰田(大霸王、凯美瑞)广州本田雅阁、奥德赛其他三、定点维修范围:我县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国有企业、人民团体公务用车(含小轿车、越野车、商务车、面包车、工具车等所有需公款支付维修费用的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均纳入定点维修管理;但属于保险公司理赔范围的车辆维修除外。自2012年起,公务用车实行定点保险的,各定点保险公司应安排车辆到各定点维修企业进行修理和保养,不得在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范围外指定保险业务定点维修企业。四、价格优惠:投标人所报材料费优惠率不得低于10%,工时费优惠率不得低于10%。1.定点维修政府采购价计算公式为:维修费(即发票总金额)=材料费报价×(1-优惠率a)+工时费报价×(1-优惠率b)。2.材料费:“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经县物价局审定的价格标准为定点维修企业报价最高限价。3.工时费:“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的经县物价局审定的工时费标准为定点维修企业报价最高限价。五、在标准内没有相关车型配件价格及工时定额价格的,由各公务用车的车属单位按照市场价格与选定的定点维修企业自行约定,价格从优。定点维修期间,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材料价格库和维修工时库进行增减和调整。六、车辆送修和审核程序1、公务用车定点维修工作通过《定南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信息管理系统》软件进行管理,具体程序如下:选择定点维修企业询价受理维修维修结果登记维修确认定点维修结算国库支付中心付款车辆维修申请车管人员审核分管领导审批待修车辆信息库定点维修企业库报价送修单位已修车辆信息库送修单位验收审核各单位车辆维修费用(不足部分需补足)2、车辆送修程序各单位通过“钥匙加密狗”解密后登录“信息管理系统”录入本单位车管人员、驾驶员、车辆等详细信息,建立需用公款支付维修费用的车辆维修档案信息库。a.单位申报:送修单位经车管人员及分管领导确认后,根据需维修车辆的实际情况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待维修车辆的详细信息、描述需维修车辆的主要故障现象及需要更换的配件(允许维修企业在检测或维修中对新发现维修项目和送修单位充分协商后进行补充,但要在维修完毕后对新增加的维修内容按程序在“信息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