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龙山安置小区管理办法龙山安置小区管理办法一、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加大工程管理力度,加强工程安全生产,消除质量隐患,杜绝质量事故,特制定本办法。二、凡在龙山安置小区一期施工现场范围内,均适用本办法。三、现场质量管理内容要求:出现下列情况,除本规定进行罚款外,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1、采购材料进场必须向现场监理单位工程师和甲方代表报验批准后方可使用,如未经报验直接使用的,一经发现无条件拆除(产生费用由施工单位自负)并处以200—2000元处罚,进场材料必须经过有资质的法定检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场使用,对于不合格建筑材料一律不得进场,钢材、砌块等主材不得夜间进场,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一天通知现场监理和甲方。监理单位必须及时对施工单位报验的材料进行检查,不得因故延误施工,违者处以200元/次的处罚。2、施工过程中,对于隐蔽过程的验收,必须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未经同意,擅自进行施工的,视情况一次罚款200---2000元,并无条件拆除,一切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监理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复验,不得故意刁难延误工期。3、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的,责令整改,视情况一次罚款500—5000元,涉及结构安全、漏水、漏电、开裂、影响交付使用等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并无条件承担交房后产生一切纠纷费用。监理单位应严把质量关、技术关,对于已经签字同意的工序视为默认合格,出现质量问题,也应承担相应责任。4、施工现场范围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随意破坏场地,材料堆放应严格按照施工平面图布置,否则发现一次罚款200---2000元,并在规定时间内恢复。监理单位在现场要对施工单位的.不当行为要加以劝阻,责令整改,若施工单位不听,应及时上报甲方,违者处以与施工单位相同的经济处罚。5、施工过程中具体要求1)、商品混凝土工程龙山安置小区管理办法[篇2]为加强安置住宅小区的管理,优化小区居住环境,规范安置房管理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一、总则1)本办法所称安置房,指区人民政府在进行土地开发、城市(林区)棚户区改造公益事业建设等项目的土地和房屋征收后,以特定的价格、套型面积向本区世居无房户定向销售的保障性住房或优惠安置房(统建住宅房。(2)安置房由区人民政府建设,市房地产管理局武进分局具体负安置房的管理工作。区建设、规划、国土、物价、城-管、财政、审计、发改监察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协助实施安置房的建设,销售,管理工作。二、规划建设管理三、(1)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根据项目建设和城市规划的实施,依据相关规划编制安置房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2)安置房建设用地实行划拨方式供应。区国土部门根据安置房建设规划,配套编制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供地。(3)安置房的建设,坚持“经济、适用、宜居”的原则,优化设计,配套设施,定合理的套型面积。(4)安置房的建设,享受经济适用房建设税费优惠政策。(5)安置房建设交付时,须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户手册》等资料。三、被安置人资格管理(1)安置房配售对象,即土地和房屋征收后的世居户。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示范小城镇被安置人相关信息进行公示,并开通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开发建设单位不得向未经过公示的人员出售安置房。(2)被安置人相关信息经公示无异议后,开发建设单位凭区、县人民政府出具的项目情况说明函及项目立项、投资计划等文件,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四、销售管理(1)安置房只能用于被安置人的还迁安置,剩余房屋不得向社会销售,经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批准后,可作为市或者区、县保障性住房进行储备。(2)安置房的销售应当通过全市统一的商品房销售系统进行管理,开发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向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3)开发建设单位申请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应当填写申请书,并提交下列材料:(一)营业执照;(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四)经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投资计划;(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七)标准地名证书;(八)房产测绘成果报告书;(九)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证明;(十)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证明;(十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书;(十二)示范小城镇安置房项目成本核算证明材料;(十三)其他需提交的相关材料。(4)在签订土地和房屋征收协议时,征收部门要向被征收对象提供安置房的位置、户型、面积等情况,供被征收对象选择,并从征收补偿款中预扣购房款,在安置房配售入住之前期间,预扣的购房款按银行同期零存整取存款利率向安置对象支付利息。(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