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国土规划管理办法浅析与未来.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33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辽宁省国土规划管理办法浅析与未来.doc

辽宁省国土规划管理办法浅析与未来.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指导辽宁省国土规划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国土规划管理,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国土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土规划,是指根据国家和省发展战略,以及规划区域的自然、经济、社会资源和环境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制定的全省或者省内一定区域国土空间开发与布局的总体安排。国土规划分为综合国土规划、专项国土规划和特定区域国土规划。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的管理活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四条国土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遵循从实际出发、统筹兼顾、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的原则,正确处理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的关系,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第五条省、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土规划管理工作。发展改革、建设、环境保护等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国土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第六条政府鼓励、支持国土规划科学技术研究和国土规划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国土规划实施及监督管理的效能。第七条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国土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政府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国土规划的行为。第八条综合国土规划是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建设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等规划在国土资源利用和国土空间布局等方面的基本依据。综合国土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协调。第九条省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编制综合国土规划、专项国土规划和特定区域国土规划。特定区域国土规划应当按照综合国土规划要求,编制重点开发区域规划。第十条综合国土规划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国土资源和环境的综合评价;(二)社会经济现状分析和发展预测;(三)国土开发整治的任务和目标;(四)国土资源开发的规模、布局和步骤;(五)基础设施建设空间布局和城镇空间布局;(六)地域分工和综合开发的重点地区;(七)国土开发整治重大项目的安排;(八)国土综合整治重点区域;(九)禁止和限制开发的地域范围;(十)实施国土规划的政策和措施;(十一)需要纳入综合国土规划的其他内容。第十一条专项国土规划的内容,根据综合国土规划的具体要求确定。第十二条特定区域国土规划应当包括综合国土规划内容和下列主要内容:(一)人口、资源、经济增长等综合分析预测;(二)区域发展框架;(三)区域地震地质区划;(四)城镇体系及主要城市的功能定位;(五)需要统筹建设的重大工程;(六)区域协调机制;(七)需要纳入特定区域国土规划的其他内容。第十三条国土规划应当在国土规划纲要的基础上编制。国土规划纲要应当根据国土规划任务需要和规划区的实际情况编制。国土规划纲要经省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并经国务院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议通过。第十四条编制国土规划,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勘察、测绘、气象、地震、水文、环境和行政区划等基础资料。省、市、县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编制国土规划的需要,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第十五条国土规划报送审批前,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将国土规划草案予以公告,召开听证会,听取公众的意见。公告的时间不得少于30日。编制国土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第十六条国土规划报送审批前,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家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论证审查,并形成论证审查意见。未通过论证审查的,不得报批。论证审查专项国土规划时,专项国土规划领域以外的相关专家人数应当不少于参加论证审查专家总人数的1/3。第十七条报送审批国土规划审批手续时,应当报送下列材料:(一)国土规划文本、图集及编制说明;(二)专家和有关部门的论证审查意见;(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国土规划由省政府报国务院并按照国家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审批手续。第十九条国土规划经批准后,由省政府公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第二十条国土规划的规划期限一般为25年。分为近期规划、中期规划和远期规划。国土规划可以对国土更长远的发展作出预测性安排。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对国土规划进行修订:(一)全国国土规划发生变更需要修订国土规划的;(二)行政区划调整需要修订国土规划的;(三)因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确需修订国土规划的;(四)因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重大建设工程确需修订国土规划的;(五)经评估需要修订国土规划的;(六)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修订国土规划的其他情形。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