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宣讲提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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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宣讲提纲鄂伦春中学关工委《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先防止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犯罪法。首先要弄清违法与犯罪。违法是指一切不符合现行法律所要求的,超出现行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以外的活动,也就是说不履行法定义务,法律要求做什么而不去做,法律禁止做的而又去做了。违法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广义上说的是指一切违背法律的活动,不包括犯罪在内。所谓犯罪是指触犯刑事法律,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犯罪具有以下三个特征:其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其二,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其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某种行为只有当它的危害性比较严重,已经达到应当用刑罚方法加以制裁时,才能认为是犯罪。今天讲的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预防未成人犯罪法》共八章五十七条,今天仅就未成年人本身讲以下几个问题:一、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及制定目的:1979年8月中共中央批转了中共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等八部委所写的《关于提请全党重视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的报告》,关于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问题逐渐引起了人们尤其是政府重视。经过各界呼吁,1991年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199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随着社会法制建设的进程,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应以预防为主已日益成为社会的共识。在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一部以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为中心内容的法律,经过五年的研讨、起草、修改最终制定完毕。1999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次会议上通过,本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制定的目的本法第一条规定: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良好品行,即良好的有关道德的行为,有效地预防未成人犯罪制定本法。教育的目的,是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使未成年人懂得违法和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违法和犯罪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主要内容(一)旷课等不良行为被法律所禁止该法第十四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行为:受思想支配而表现在外面的活动.监护人:监护法律上指对未成年人,……等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益的监护和保护。监护人即负责监护的人。如直系亲属、父母、祖父母。旁系亲属、叔伯父母等都可以成为监护人。1、不得有旷课、夜不归宿;旷课不请假而缺课。有一个15岁的少女白某因经常夜不归宿,多次遭其父殴打,产生杀父念头,将其父毒死。2、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管制刀具:10公分以上带尖或两面带刃的或一面带血线的,匕首是凶器更不能携带。携带就容易造成犯罪。某中学两个学生坐在前后桌,因一点误会将随身带的刀子从后面向其刺去,结果将另一名同学刺成重伤,已抢救无效而死亡。因此禁止是预防的有效措施。3、不得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打架互相争斗殴打、斗殴,对打,械斗,拳斗,殴是打人互相殴打。辱骂污辱谩骂别人。大学生郑某只因同宿舍的欧某睡觉打呼噜与欧发生口角,就持刀杀死两名同学,全然不顾他含辛茹苦的父母和打工赚钱供他上学的妹妹。4、不得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强行索要:用强制的方式进行索要他人财产,易引起不良后果。广西桂平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抢劫案,被告人韦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罚金3000元,剥夺政治权利2年。韦某万万没想到,抢劫6元钱却换来了10年的铁窗生涯。5、不得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偷,私下里拿走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偷枪偷盗,故意、有意识地毁坏、破坏财物。有一同学因不良行为受到老师批评,他不但不改,反而打坏学校的玻璃,发展下去结果被劳动教养。6、不得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赌博,赌钱、用斗牌、掷色子、打麻将、打扑克等形式,拿钱物作评比输赢。由玩到赌,由小到大甚至有人输掉自己老婆的。影响社会治安,是不稳定因素,我国历朝历代都是禁赌的。防止为非作歹。7、不得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色情性欲方面表现的情绪,淫秽的读物,淫乱下流的言语或行动,作下流动作。8、不得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场所。9、不得有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如在公共场所不遵守公共秩序,高声喧哗。随意丢弃废纸等。不礼貌,坐公共汽车应尊敬老人,主动让座,不遵守校规校纪等。(二)严重不良行为者将进入工读学校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本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九条:1、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纠合、集合他人惹事,制造纠纷,搅扰使治安混乱或不安。2、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一次又一次的教育,仍不改正。本市有两个学校的学生在路上走路,一人喊对方对方不满意二人争起来,一人掏出刀子将另一人刺死。如果不携带刀子就不会造成犯罪。3、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