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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民事起诉书离婚案件民事起诉书原告:XXX,女,汉族,1979年12月9日生,身份证号4525011979120XXXXX住玉林市玉州区XXXX路XXX号。被告:XXX,男,汉族,1977年6月12日生,现住玉林市玉州区XXXX路XX号。诉讼请求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婚生子XXX由被告抚养,扶养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我与被告于1999年12月相识谈恋爱,于2002年1月4日登记结婚。2003年1月15日生下XXX。我与被告婚前感情尚可。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婚后的被告因常与一些社会上不务正业的人来往,慢慢染上了赌博的的恶习,经常终日沉迷于赌场,不顾家庭,每次赌红了眼,输光了钱时就想方设法向家里要钱。除好赌外,被告还违法搞传销活动,在接受传销体系的不断“洗脑”后,被告的性格也越发变得偏执和暴躁,经常要求原告及其家人唯心按其传销“洗脑”形成的“理念”去生活,闹得整个家庭鸡犬不宁。后来,原告又发现被告在外面有了第三者。因为被告赌博,致使原、被告夫妻经常发生矛盾;因为被告搞传销,又使夫妻矛盾进一步升温;因为被告搞第三者,最终导致原、被告常在争吵与打骂中度日,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原、被告婚后家庭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称得上丰衣足食,日子过得红红火火。而在被告染上了上述不良嗜好后,整个家庭几近倾家荡产。有一次,被告向原告要钱作赌资,原告不给,被告老恼成怒,竞把已怀有身孕的原告反锁拘禁在房间里几天几夜,后来在原告家人知道并前来解救方得以出来,因为长期的关押使原告过度恐惧、焦虑,导致胎儿流产。因为被告的上述情形,导致原告心灰意冷,再也无心与其共同生活,不得不于2015年6月离家外出打工,流落他乡,婚姻已成失败之势。分居将近三年,在原告离家出走他乡期间,被告也从没过问原告的情况,双方没有任何沟通,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毫无和好的可能。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告和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且分居将近三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2015年5月13日原告曾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因为提交的材料不完备,被告知不予受理。儿子XXX一直随被告母亲生活,又由于原告收入不多且生活不稳定,从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角度,子女扶养问题应保持现状,继续由被告方抚养为宜,但原告应有随时可探望的权利。双方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综上所述,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此致玉州区人民法院具状人:年月日最全的离婚起诉书范文2016-05-1511:11|#2楼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联系方法。诉讼请求1、判决原、被告离婚;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3、婚生女(子)XX由原(被)告抚养。4、案件受理费由双方承担(或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在此叙述离婚的事实和理由,包括何时结婚,婚姻基础,婚后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实和原因,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孩子多大等。例如:我与被告于XXXX年X月经人介绍相识,于XXXX年X月X日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一般,生育儿子XX。由于婚前我对被告了解不够,草率地与其结婚,婚后发现被告经常参与赌博、嫖娼等违法活动,不务正业,经我多次苦心规劝仍劣性不改。被告婚后的所作所为,对家庭及亲人极端不负责任,已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加之双方性格不合,夫妻长期分居,现夫妻感情已完全、彻底破裂,夫妻关系名存实亡。另我们夫妻存续期间拥有夫妻共同财产约XXXX元。现我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并由我抚养儿子XX,另分割夫妻共同财产XXXX元中的XXXX元归我所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特提起诉讼,请依法判决。此致XX人民法院具状人:签名盖章年月日沈玉潮律师:离婚案件-民事起诉书2016-05-1515:34|#3楼原告:刘**,女,1956年6月**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号,电话:被告:李**,男,1956年*月27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南苑**号,电话:案由:离婚纠纷诉讼请求:一、请求依法判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二、请求依法分割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事实和理由:原、被告双方为同班同学,后自由恋爱,并于1976年12月10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原、被告婚后初期感情尚可,后因为被告有外遇长期不回家,并且经常对原告实施家庭暴-力,多次导原告身体受到伤害,导致原告实在无法与被告正常生活。但是原告考虑孩子教育成长等因素一直对被告的恶劣行为长期忍耐,就在原告如此百般忍让的情况下,被告仍然不思悔改。原告实在无法忍受被告的种种恶习,并且至今双方已经分居9年之久,根本无任何感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