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湖南车船税缴纳首日受理七类车船可免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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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车船税缴纳首日受理七类车船可免征红网长沙8月1日讯‚今天上午,湖南长沙的张先生赶了个第一,他早早来到芙蓉路上天玺大酒店的华泰保险,为自家的小型客车缴纳了一年的车船税360块钱。这是长沙市地税局受理新的车船税缴纳首日收到的第一笔缴款。从今天开始,凡长沙市内依法应当在车船管理部门登记的车辆、船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可在包括华泰、平安等在内的12家保险公司共42个点缴纳车船税。湖南各地市州的车船税缴纳受理,也已全面展开。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我们湖南省制订了相应的实施办法,并在6月29日经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地税局的一位负责人说,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法定车船税扣缴义务人,从2007年8月1日起,在办理“交强险”业务时,应依法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车船税纳税地点为车船注册登记地地税机关。对于按规定应当购买“交强险”的应税未税车辆,可在购买“交强险”时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另外,凡在2007年8月1日之前已办理“交强险”未缴纳车船税的,应于2007年12月31日前到地税机关申报缴纳。纳税人在2007年12月31日前缴清2007年度车船税的,暂不加收滞纳金和处以罚款。相关链接:七类免征三类暂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一)非机动车船(不包括非机动驳船);(二)拖拉机;(三)捕捞、养殖渔船;(四)军队、武警专用的车船;(五)警用车船;(六)按照有关规定已经缴纳船舶吨税的船舶;(七)依照我国有关法律和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根据《实施办法》,下列车船经报主管地税机关核准后暂免征收车船税:(一)按照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二)在县城以下按照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线路营运的客运车船;(三)在通航水域两岸之间固定往返载客的机动渡船。(谢伦丁钟泉)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天道酬勤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