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大学医学院招投标工作规定(试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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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大学医学院招投标工作规定(试行)汕大医[2006]74号为切实加强管理,进一步规范我院招标投标活动,把好价格关、质量关,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遵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对招投标范围及工作程序作出如下规定:一、招标范围:1、教材采购、科教仪器设备单件价格1万元或同一类批量在5万元以上;教学用品或实验试剂单项在5千元以上。2、图书批量在2万元以上。3、总概算在2万元以上的建设工程及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机电设备、专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采购、修缮安装等工程。4、行政办公用品、家具、教学配套设备、特种设备、专项工具等采购单项或同一类批量在2万元以上以及园林绿化、物业管理、食堂承包、铺面出租等服务。二、凡属招标范围的项目,均必须立项。由使用单位申请,主管部门组织论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做出论证书面报告,确定资金来源,由财务、监察审计室审签,主管院级领导审批,报院务会讨论,同意后方可立项、进行招标。各主管部门负责论证的相关项目范围如下:1、教学与科研用品的采购由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招标小组负责论证,大型贵重仪器单台套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要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论证。2、图书批量在2万元以上的由图书馆组织专家论证。3、建设工程及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机电设备、专用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的采购、修缮安装等工程由后勤物资基建招标小组负责论证,总务处基建办应按使用部门的要求组织人员进行设计,做出工程预算总造价和书面报告,总概算在1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要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论证。4、行政办公用品、家具、教学配套设备、特种设备、专项工具等采购以及园林绿化、物业管理、食堂承包、铺面出租等服务,由后勤物资基建招标小组负责论证,总概算在10万元以上的要组织相关技术专家论证。三、编制和审定招标文件。招标小组负责招标的协调管理工作,编制招标文件和评标方案,在发布招标信息前两天送招标监督小组审查招标文件、审定招标方式和评标方案。四、信息发布。招标小组必须把招标信息内容送招标监督小组审核后,方可在学院张贴或在新闻媒体公布,并由招标监督小组统一在汕头大学医学院校园网招标信息栏发布。从发布招标信息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的期限不得少于6天。五、送达标书。拟参投单位应当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正本应当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后密封,在招标文件所指定的截标时间前送达,逾期将不予接受。投标标书由招标小组与招标监督小组共同签收,招标监督小组负责保管。六、开标。开标、评标必须要有两名以上(含两名)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到场方能进行;5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要有两名院级领导参加。自投标截止日起4个工作日内,招标小组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以公开方式进行开标。开标时,应当众验明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未遭损坏。七、评标。评标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成员由招标小组和专业技术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总人数为五人以上的单数。1、技术专家的聘请人选由招标小组提出,经招标监督小组审定。2、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主动回避,不得作为评标小组成员。3、评标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评标规则,依法、公正地履行职责。4、评标时,评标小组可以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做出澄清,但投标人不得变更投标文件中的实质性事项。禁止与投标人就投标文件进行协商谈判。5、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2)标书不规范,未按要求编写的;(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6、在有关仪器设备招标采购评标中,出现单、台、件不足三家投标的,可以采取议价方法采购。7、评标小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按审定的评标方法定出中标单位,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8、评标时应当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评标小组根据全体评标成员和招标监督小组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其主要内容包括:(1)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2)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小组成员名单;(3)评标方法和标准;(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5)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单位排序表;(6)评标小组的授标建议。八、在招投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单位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招投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项目预算的。废标后,招标小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除项目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需要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应当获得招标监督小组同意,经院务会批准;需进行邀请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