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学位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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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尽管我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法官自由裁量权”,但“法官自由裁量权”在司法实践中却无处不在。由于我国的立法滞后,法官素质偏低及司法独立没有真正落实等原因,造成实践中产生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在立法上,应以法律形式给予法官自由裁量权明确的授权范围,并富于合理弹性的法律规则,根据社会的需要不断完善法律法规。而在司法实践上,司法机关应注重更新观念,出台符合社会发展形势的司法解释,不断健全司法监督制约机制,对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实行鼓励原则,着力加强法官培训制度,进而提高法官综合素质。关键词:法官自由裁量权;司法公正;规制AbstractAlthoughthelawshavebeennotdefiningtheconceptof"judges’discretion"literallyinChina,itisubiquitousintherealmofjudicialpractice.Duetothelagoflegislation,thelowjudges’quality,andtheunrealizedjudicialindependenceinChina,itresultsinsomanyproblemsinpracticethatwehavetoamelioratethese.Inthelegislation,itisnecessarytogivethejudges’discretionthescopeofauthorizationclearlyinlegalform,whichhasreasonableelasticlegalrules,andconstantlyimprovelawsandregulationsaccordingtotheneedsofthesociety.Alsoinjudicialpractice,thejudicialorganizationshouldpaymoreattentiontorenewtheconception,carryoutjudicialinterpretationthatiscorrespondentwiththesituationofthesocialdevelopment,continuouslyperfecttherestrictingmechanismofjudicialsupervision,implementencourageprincipleforthecorrectapplicationofjudgediscretion,strengthenthejudgetrainingsystem,andenhancethejudgecomprehensivequality.Keywords:judges’discretion;justice:公正;正义;公平;金牌律师;regulation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论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正确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英国衡平法时期,作为司法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运用在学术界和实务界中备受关注与重视,一直以来都是世界各国深入研究探索的课题。在早期,我国学者只是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自由裁量权进行描述性介绍,而没有涉及我国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界定。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深入发展,他们才给出适应我国国情的定义。但我国法律却一直没有明确地规定“法官自由裁量权”,由此导致法官为私利滥用自由裁量权以及社会舆论左右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行使等问题的出现,司法腐败日益严重,对司法的权威性与公正性都造成极大的影响。因此,需要进一步探讨与完善。一、我国实践中运用法官自由裁量权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的一系列关于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行使的指导意见,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日起全面试行的《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对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也曾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却无法杜绝法官自由裁量权滥用的现象。(一)存在的问题1.法官行使自由裁量权缺乏法律规制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从结构、体例到基本原则都是比较科学、完备的。但是,由于我国的成文法还不够成熟,法律规则较为粗疏,以及法律本身所有其滞后性、不周延性的通性,这使得法官在行使自由裁量权时缺乏明确的规制。例如,《刑法》条文中一些“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的”、“数额较大”以及《刑法》第13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等模糊用语的大规模运用,以及量刑幅度设置的不合理和不科学,在没有特别法或相关司法解释予以明确规制的前提下,使得法官在裁量时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和参照标准。因此,在现行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