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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92020年4月19日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发布:/8/911:13|作者:hipds|查看:462次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县、新华区、卫东区、湛河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现将《平顶山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实施。平顶山市人民政府8月4日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有效遏制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切实维护正常的土地、建筑和房地产市场秩序,确保我市创立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制止城市规划区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的通知》(平政办〔〕76号)、《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平政〔〕30号)等规定,市政府决定开展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专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建设行为为目的,以查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为重点,以联合执法拆除违法建设为手段,由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行为实施拆除。经过开展此次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秩序,净化城市建设环境,为把平顶山市建设成为国家园林城市、国家卫生城市打下坚实基础。二、工作任务对市区主次干道两侧乱搭乱建行为和近年来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强制拆除一批影响城市形象和“双创”工作的违章建筑。三、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的领导,由市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制违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协调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内的制止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实施强制拆除。四、职责划分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及相关单位在市制违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各负其责、通力协作、积极主动,切实做好本地区本部门的工作。(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具体负责,组织建设、国土资源、公安、工商、税务、街道办事处等有关单位查封和拆除本辖区内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及乱搭乱建行为。(二)市发改委主要职责:组织对违法在建工程给予停电处理。(三)市建委主要职责:对叶县政府、各城市区政府普查上报的未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据《建筑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重点配合新华区政府和市新城区管委会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四)市国土资源局主要职责:对叶县政府、各城市区政府普查上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搭乱建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对没有办理合法用地手续的建设工程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重点配合叶县政府、湛河区政府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五)市规划局主要职责:对叶县政府、各城市区政府普查上报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乱搭乱建行为,依据《城乡规划法》规定,对没有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并重点配合卫东区政府和市高新区管委会做好集中整治工作。(六)市公用事业局主要职责:依据《城市供水条例》规定,组织对违法在建工程给予停水处理。(七)市房管局主要职责:对叶县政府、各城市区政府普查上报的未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建设工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五、方法步骤本次集中整治工作自8月1日开始,至9月15日结束,共分以下4个阶段进行。(一)宣传教育阶段(8月1日至8月10日)。召开全市集中整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工作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集中整治工作。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本次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多角度宣传集中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国土资源、规划、监察等部门配合新闻宣传部门做好本次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工作。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层层召开动员会,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进行大张旗鼓的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促进集中整治工作扎实深入开展。(二)调查核实阶段(8月11日至8月20日)。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登记造册。(三)集中处理和拆除阶段(8月21日至9月9日)。1.行为认定(8月21日至8月25日)。叶县、各城市区政府和市新城区、高新区管委会对辖区内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调查核实情况报市制违领导小组,由市建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依法出具相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