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14 大小:198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

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4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广东省省外水利企业进粤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对进入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的水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企业(以下简称进粤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及经营活动的监管,规范我省水利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保证水利工程建设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法规、规章,结合我省水利建设市场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粤水利企业是指企业注册地不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外省(市、自治区)和中央部门所属的水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企业。第三条广东省水利厅负责进粤水利企业的信用体系管理工作,并指导全省水利建设安全生产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地市水务(水利)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进粤水利企业的安全生产日常监督和管理工作。第四条进粤水利企业在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适用本办法。第五条进粤水利企业进入我省承接水利工程项目有关业务,应遵守先完成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后开展工程业务的原则。进粤水利企业进入我省开展业务前,应先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并取得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网址:www.gdwater.gov.cn)及广东省水利建设与管理信息网(网址:jsgl.gdwater.gov.cn)公示后,再在我省开展水利建设经营活动,参与我省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承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业务。第六条未取得《进粤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信息录入证明》的水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企业,不得在广东省范围内承接水利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任务。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招标投标管理机构不得允许其参加水利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投标。第七条企业的注册建造师、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及工程技术人员未录入信用管理体系的,不得参加我省水利工程的投标活动。水利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招标公告中须载明:投标报名前投标报名企业已到广东省水利厅办理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手续。水利建设工程发包单位(招标人)在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对进粤水利企业的信用管理信息录入情况进行检查。第八条进粤水利企业承接到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应在项目开工之前,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将中标通知书、建设合同和相关人员情况等资料报送广东省水利厅,省水利厅负责录入企业信用管理信息档案,并在广东省水利厅网站上予以公示。进粤水利企业完成水利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工作后,应将工程有关情况及时录入企业信用管理信息档案中。未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企业档案材料和未将承接的工程情况录入企业信用管理信息档案的进粤水利企业,将根据情况在全省范围内给予通报。第九条进粤水利企业的信用管理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在确定变更后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告知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并及时进行信用管理信息变更。第十条已在我省承接水利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招标代理业务的进粤企业,应于2011年1月1日前申请办理《进粤水利水利企业信用管理体系》录入手续。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在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第十一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进粤水利企业的资质和在我省参与水利工程建设活动的持证上岗人员的资格实行动态管理。对违反国家、省水利建设工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管理规定的进粤水利企业,我省水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处理,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有关情况。第十二条各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工程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不良行为记录报送及管理工作,明确承办机构、人员及职责。对水利工程建设市场不良行为应报未报负有责任的单位,由广东省水利厅在全省范围予以通报批评。对在工作中玩忽职守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广东省水利厅负责解释。第十四条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附件1省外水利企业信用信息录入材料清单序号材料名称数量材料备注1水利企业录入《信用管理体系》申请表2原件(格式见附件3)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1原件和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1原件和复印件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1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1原件和复印件5经企业注册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及亲笔签名的公证书1原件6企业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记录良好1原件7承接项目工期超过一年的,应在广东省境内地级市内有已购买或租赁不少于一年的商用综合、办公写字楼(不得使用私人出租屋、住宅楼或封闭式住宅小区内的住宅);一处办公地点只能注册一家企业;建筑面积1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