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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保险建立微机档案新招用员工如果在“金保”系统中无微机档案(即无个人编号),需要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建立个人微机档案,已经在大连参加过保险的人员则不用。1、网上操作:1)点击“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的“个人建档”,进入个人建档页面。2)点击“个人建档申请新增”。选择户籍类别、证件类型、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点击“校验”,系统通过身份证件号码进行合法性和未参保验证。校验通过的,据实输入个人档案的有关项目后,点击“保存”。2、注意事项:1)“户籍类别”填写规则:若职工户口为大连地区的则选择“本地”,非大连地区户口选择“外地”;身份证号码最后一位若是“X”,必须输入大写“X”。2)个人新建信息页面中,单位填写时需注意带红色*为必填项,其它“人员基本信息”和“人员参保信息”也应准确填写(直接关系到用工备案的相关基本信息)。3)如果参保职工需要参加农民工工伤、医疗保险(两险),建档时在“身份临时标识”处应选择“农保农民工”;反之选择“非农保农民工”(五险)。4)“用工形式”填写规则:若户口为农业户口则选择“农村合同制工人”(失业保险不缴纳个人1%部分);若户口为城镇户口则选择“城镇合同制职工”);5)大连市内四区、高新园区、旅顺、原金州区内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具有上述区域城镇户籍的职工应同时缴纳采暖费补贴专项基金。符合上述政策规定的职工,需在“采暖费标识”处选择“参保”;不符合的,选择“未参保”。3、社保中心初审即生成个人编号后(点击“个人建档”,输入身份证件号码等查询条件,点击“查询”,页面显示审核状态),用人单位办结新录用员工的用工备案后,社保中心再进行二次审核。审核通过后,个人档案建立成功。个人建档数据在初审未审核(即未生成个人编号)情况下可以删除。二)用工备案1、网上操作1)点击“备案管理”菜单下的“备案登记”,进入个人用工备案登记页面。2)点击“新增”。通过新增功能办理用工备案登记,点击『新增』进入页面在查询区,通过单选按钮选择所要输入的条件类型;选个人编号项时,个人编号可以输入,其余二中情况不可输入;选就业失业证时,就业失业证号可以输入;选证件类型时,证件类型与证件号码可以输入。点击『查询』校验该人员基本信息有效性(是否双个人编号、新旧个人编号校验及输入就业失业证号时校验该就业证号是否存在),校验通过后个人基本信息项将被赋值且不可编辑,单位『选择』按钮可用,备案信息变为可编辑;校验不通过提示不通过原因,同时页面除输入项,将变为不可编辑。填写区域中*表示必填项,即必须填写;职工类别为“劳务派遣”时,派遣协议开始时间、派遣协议结束时间、用工单位编号和用工单位名称为必填项;是否签订合同为“是”时,合同期限类型为必填项,如果合同期限类型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时间、劳动合同结束时间为必填项,此时如果合同期限类型不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开始时间为必填项;是否有试用期为“是”时:试用期开始时间与试用期结束时间为必填项;否则不允许保存操作。户籍地行政区划和工种输入为树输入框,点击该文本框,弹出树形控件,通过树控件选择要输入的值(不能直接在文本框输入内容)。点击可展开相关的详细信息;点击可折叠相关的详细信息;在用工备案信息必填信息全部录入完成后,单击『保存』,弹出浮动小页面提示“是否提交?提交后将不能修改。”,选择“确定”则保存并同时提交该条登记信息,此时不能编辑该登记信息,等待审核,同时提示:如果选择了“取消”,则只保存登记信息,并不提交,此时可以通过编辑修改登记信息,然后再批量提交,才能去审核;提示:完成新增。三)初次审核首次参保的员工需要到窗口进行初审,已参保的员工在用工备案系统上备案之后系统就会自动审核的。1)携带资料:劳动合同原件,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结构代码证,网上下载打印的登记备案表一式三份,这些材料都需要加盖公章。2)办理地点:大连市中山区就业管理中心,白玉街65号,三楼左转的厅里3)公交站点:白玉街515、517路公交,中山广场23路下车华夏银行对面的街一直走,过马路后再一直走200米左右道右边就是4)基数生成:根据劳动合同上面的工资标准生成社保缴费基数,低于社保基数标准的按照社保应缴费的最低标准生成,2012年6月-2013年7月的最低标准是2486元。5)二次审核:首次参保的员工,到一二九街社保中心三楼,带着初审后的资料以及劳动者的社保编号或者身份证号找专管员二审就可以了。四)已参保人员办理转入当原用人单位已将参保职工转出至新参保单位时,新参保单位可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直接办理转入接收。操作方法:(一)在“个人档案申报”菜单下点击“人员变动”。(二)点击“人员变动申报”。在“申报变更类型”处选择“系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