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关于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5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68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重庆大学关于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

重庆大学关于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说明.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关于2013年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说明重庆大学与重庆市旅游局已于2012年9月联合成立了重庆旅游人才发展研究院,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高端人才。重庆大学将从2013年起,每年为重庆市旅游业培养博士研究生,相关情况说明如下:⒈重庆大学2013年为重庆市旅游业招收5名博士研究生,专业涉及旅游管理(120204)、产业经济学(020200)、企业管理(120202)、园林景观学(0834),并可包括工商管理(1202)、应用经济学(0202)和管理科学与工程(1201)三个一级学科的其他专业。具体招生的专业方向和导师人选附后。⒉考生报考现场报名时,应向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表明报考重庆市旅游局委托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意愿。⒊考生达到录取条件时,在正式录取前应与重庆市旅游局签订委托培养合同,可享受以下待遇:⑴博士生学习期间的学费由重庆市旅游局专项资金资助。⑵攻博期间生活费由重庆市旅游局补助,资助期按5年计算,不足5周年即毕业者,按实际攻博年限资助。⒋博士生毕业后须在重庆市旅游局认定的岗位工作8年,包括重庆市或区县旅游局机关或者所属企事业单位、旅游业相关企事业单位;8年后可以自主择业。⒌攻博期间解除合同者,或毕业后在重庆市旅游局认定的岗位工作不足8年者,应按合同返还已获资助及相关补贴。具体条款详见重庆市旅游局拟定的委托培养合同。2012年12月27日附:招生导师、专业及方向序号姓名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学生所授学位1蒲勇健旅游管理旅游资源开发与管理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2龙勇企业管理旅游规划与战略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3邵兵家企业管理旅游电子商务与营销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4曹国华技术经济及管理旅游金融与投资授予管理学博士学位5黄凌云产业经济学旅游产业经济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6杜春兰园林景观学园林景观规划与设计授予工学博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