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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和系统软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HAZC-(2012)公字第0021号江苏省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目录第一部分:投标邀请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第三部分:招标书第四部分:附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即招标人)受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即采购人或称采购单位)的委托,对海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相关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即投标人)前来投标。一、招标内容:1、项目名称:海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应用软件开发采购项目2、项目概述:海安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垫资建设,中标结果经海安县城市管理局确认后,由海安县城市管理局(合同审核见证方)委托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与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为合同见证方,海安县城市管理局为合同审核见证方。3、采购内容: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即完成本项目的数字城管应用软件开发采购,并通过江苏省住建厅验收。4、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具体按照海安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整体进度要求。5、付款方式:系统上线试运行经初验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50%;系统通过江苏省住建厅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40%;其余10%作为质保金,终验后正常运行一年后支付5%,正常运行三年后支付5%。中标单位需提供海安地税开具的统一发票。6、交付地点:海安县城市管理局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法定条件:(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2)具有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及软件产品登记证书;(3)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具备相同规模数字城管项目建设案例;(5)具有计算机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15000元。三、报名登记时间:有相关经营资质的供应商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决定参与投标,则在2012年4月6日上午11:00前(节假日不休息),将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计算机系统集成证书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非常重要)传真或送至我中心登记,同时提供上述资质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采购单位会同相关部门对报名单位的相关资料进行实地考察确认,未登记及考察不合格的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2:00起-2:30止(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招标组44号窗口开标时间:2012年4月12日下午2:4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五、招标主持单位: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江苏省海安县长江中路86号三楼邮政编码:226600联系人:田友玉0513-88897064(传真)开户行:江苏海安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户名:海安县财政局结算中心银行帐号:3206213001241000000145六、采购单位名称:海安县城市管理局联系人:赵晓东0513-88891960信息公布网站:HYPERLINK"http://zfcg.haian.gov.cn/hazfcg/"http://zfcg.haian.gov.cn/hazfcg/HYPERLINK"http://www.ccgp-jiangsu.gov.cn/"http://www.ccgp-jiangsu.gov.cn/针对该项目公告的任何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中心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中心。第二部分投标人须知总则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海安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组织的本次招标活动。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凡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可参加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