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考点(表格).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55KB 金币:18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宪法考点(表格).doc

宪法考点(表格).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8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宪法串讲提纲1、宪法的功能确认功(1)确认宪法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3)确认法制统(2)确认国家权力的归属;能一的原则;(4)确认社会共同体的基本价值目标和原则。保障功宪法对民主制度和人权的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能限制功宪法规定限制国家权力行使的原则与程序,确定所有公权力活动的界限。能协调功宪法能够以合理的机制平衡利益,寻求多数社会成员普遍认可的规则,以此作为能社会成员遵循的原则。对少数人利益的保护,宪法也规定了相应的救济制度。2.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实施保障宪法修改宪法解释宪法实施保障分全面修改、部分修改立法机关解释型、司法(1)立法机关保障型、司法机关保类机关解释型、专门机关(2)事前审障型、专门机关保障型;解释型查和事后审查;(3)附带性审查(司法机关保障型)和宪法诉讼我全国人大常委会或1/5立法机关解释型(全国(1)立法机关保障型(全国人大和国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2);事前审查(批全国人大全体代表2/3准)和事后审查(改变或撤销)以上通过(1)宪法解释的主体与事由;注意,宪法解释的程序:(2)宪法解释请求的提起(立法请求、抽象审查性请求、具体审查性请求、个;人请求)(3)宪法解释请求的受理;(5)宪法解释案的起草;(4)宪法解释的审查;(6)宪法解释的通过(全体委员的2/3以上通过)。3、宪法修正案年份内容1988年第1修正案:私营经济是补充,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管理第2修正案:允许出租、转让土地的使用权1993年第3修正案: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改革开放,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国家第7修正案: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第11修正案:县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1999年第12修正案: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邓小平理论指引下第13修正案: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第16修正案:非公有制经济是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2004年第18修正案: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第19修正案:爱国统一战线中增加“社会主义建设者”第20修正案:国家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土地并给与补偿第21修正案:国家保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鼓励、支持、引导、监督、管理第22修正案: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基于公共1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或征用公民私有财产并给与补偿第23修正案: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第24修正案: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第25修正案:全国人大中增加特别行政区选出的人大代表第26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27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28修正案:国家主席代表国家进行国事活动,接受外国使节第29修正案:“戒严”改为“紧急状态”第30修正案:乡级人大任期从三年改为五年第31修正案:增加国歌4、国家基本制度经济制度行政区划(1)土地:城市的土地,(2)(1)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国家所有;(2)地级市、自治州;(3)县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国家、集体所级市、县、自治县、市辖区;(4)乡、民族乡、镇(3)宅基地、自留山、自留地,集有;体所有(1)自然资源:矿藏、水流,国家所有;(1)全国人大决定省级的设立、撤销、更名;(2)省级政府决定乡级的(2)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设立、撤销、更名、行政界线的变更和县、市、市辖区行政界线的部分变国家、集体所有更;(3)其余的都由国务院决定5、我国选举的基本原则原则例外普遍性原则;(1)剥夺政治权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死刑犯、无期徒刑犯)(2)停止行使选举权:精神病人,经选举委员会确认,停止行使选举权。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罪或者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案被羁押正在侦查、起诉、审判的人,经检察院或者法院决定,在被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平等性原则(一(2)实行小于4:1直至1:1:(1)实行4:1:全国、省、自治区、自治州、县、自治县;人一票原则)直辖市、市、市辖区或者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镇的人口特多或者不属于县政府领导的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人数在全县总人口中所占比例较大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同一少数民族的总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百分之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间接选举和直接县、乡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直接选举;县级以上人大代表的选举实行间接选举选举并用原则秘密投票原则(1)文盲或者因残疾不能写选票的,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2)在选举期间外出,经选举委(无记名投票原员会同意,书面委托其他选民;(3)①被判处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