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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中的冤假错案“楷书基本笔划回锋法”的错误解读及严重后果考察现代普遍流通的楷书字帖与习字范本中,只要出现基本笔划示范性书写图例的,几乎清一色都是藏头护尾式回锋的指导与教学方法。出版物既如此似法律文本般的示范,老师、先生们也就毫不犹豫地如此而教,学生们更是无条件地如此而学。事至今日,“楷书基本笔划回锋法”(以下一般简称“回锋法”)似乎巳然成为铁定的法式法规,既不见有人对此持有疑义,也没有人提出批评,更没有人公开反对。殊不知正是这个看似没有问题,似乎细致无误的法式,在笔者看来却是一个问题,甚至是一个不小的、很大的问题。什么理由呢?因为“回锋法”完全是对传统书法的错误解读而产生的错误判断,从而制定出的荒唐无稽的错误方法;且其所造成的不良后果匪夷所思,非常严重。就是这个看似没有问题、细微周到的“回锋法”,使得楷书的学习与实验由本来的快捷异化为现在的缓慢;由本来的简单异化为现在的复杂;由本来的容易异化为现在的困难。同时,“回锋法”也割断了楷书与行书、草书的之间自然的转换、连接与提升,造成了楷书与行书、草书笔法上的差异与分裂,破坏了楷书、行书、草书之间的一体性。所以,“回锋法”既贻害了楷书传习之本身,复破坏了整个的书学,使得几代人深受其害,且深受其害而不知。试问:能不考察与追究“回锋法”的错误及其危害,能不拨乱以返正吗?!笔者早期自学楷书时,一遵字帖范本中基本笔划回锋式的图示,未敢有违。一直至大学毕业分配至无锡少年宫任书法专职教师,教学的初始阶段也一遵此法。只因往后细读古代书论,详审古代书法墨迹,才发现楷书基本笔划回锋存在的问题,感觉到楷书基本笔划回锋极有可能是对传统书法的错误解读而形成的错误方法,并且后果比想象的严重。有了这个感觉后,通过长时间的考察与研究,终至确认这个认识的可靠性。直至今日,每思至“回锋法”普及之广、危害之烈,更有不能不发表议论,不能不为解除“回锋法”之弊而大声疾呼!在此不妨将自己对“回锋法”的省察与观点发布出来,以期引起大家的思考与讨论。更期望这个给书法实践带来不可估量损失的错误方法得到全面的更正;使楷书的实验返回到应有的、正确的轨道上来,并与行草书体衔接贯通起来,还原为一个完整完滿的整体,从而受惠于当今与往后广大的书学者。一、“楷书基本笔划回锋法”是对传统书法的错误解读在此先对“楷书基本笔划的回锋法”作一点说明:“回锋”相对于“不回锋”与“非回锋”而言,主要指现代普遍流通的楷书习字范本中有关基本笔划带有回锋的示范方法。其中如点、横、竖、撇、挑、捺中起笔的回锋,以及点、横、竖结尾部分的回锋。据笔者详考,我国古代楷书书写中一般都没有这类回锋,日常应用更不需要这种回锋。为了方便起见,分别将前后二种不同的用笔方法称为“回锋法”与“非回锋法”。楷书基本笔划回锋的错误解读始于什么年代与什么人,暂未找到更确凿的资料与证据,但笔者所见到过的最早的字帖范本是上世纪50年代由北京出版社编辑出版的《柳公权楷书标准习字帖》与《欧阳询楷书标准习字帖》。因为家中原有的藏帖中备此二种,笔者自学书法时即依此为范本,所以印象深刻。自此以后所见出版的书法基础书籍与字帖范本,只要有基本笔划图示的,基本上都是与此相仿,一律釆用的是回锋法式。在与著名的书画家、书画鉴定家肖平先生论及此话题时,肖先生认为“楷书基本笔划回锋法”应成于清代,且与其时盛行的八股文有相象之处。据肖先生叙述,其儿时学书时,社会上便巳传习“回锋法”了。肖先生的观点与辛尘兄的推测相一致,辛尘兄即认为“回锋法”在清代巳经开始。因为未能找到确凿的证据,暂不作结论。但对“回锋法”始于清代中晚期,笔者认为不泛可能性。近日与梁倍先君讨论此事,粱兄认为此法可前推至宋代韩琦,其楷法似有此特征,故被米芾讥为“蒸饼”。笔者觉得要从古代书法中找“回锋法”依据,首先可推至篆书,因为篆书中笔划首尾圆满的形态,似可推论为“藏头护尾”式的回锋所至。另外唐代颜真卿晚年的书法有篆籀气,尤其是经过刀刻上石,又经捶拓,也会造成“回锋”的错觉。其实一般的篆书与颜真卿晚年的楷书,都是不露锋的书写法式而巳,不一定是“回锋法”。尤其是颜楷书,只是不明显露锋而巳,而不是回锋。“回锋法”很快形成一统天下的局面显然有二大原因,一者是印刷出版物覆盖面与影响力之广大。当“回锋法”借助机器印刷的字帖范本抢先占领市场之后,“非回锋法”也就不知不觉地被人抛弃与遗忘了。另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字书写的日用性质上。自毛笔逐渐被硬笔所取代之后,毛笔书法书写的速度就失去了重要的意义,便给书写迟缓、复杂与困难的“回锋法”占了上风。笔者认为传统楷书基本笔画并非“回锋法”,而是“非回锋法”,其依据有三:一为古代的书法理论资料,二为古代流传的书法墨迹,三为毛笔本身具有的性能。先说第一点的依据。首先,古代书论中有古代书法家书写楷书速度的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