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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最好的十所小学排名《2011最新》第一位:学军小学(杭州师范大学第二附属小学)第二位:胜利小学第三位:求是小学第四位:天长小学第五位:杭州师范大学第一附属小学第六位:保俶塔实验学校小学部第七位:采荷二小第八位:长寿桥小学第九位:文三街小学第十所:安吉路小学关于做好开发区二○一一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经开社〔2011〕129号各中小学、幼儿园: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杭州市教育局《关于2011年市区公办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杭教初〔2011〕13号)要求,现将我区2011年公办小学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年龄新生入学年龄满6周岁(2004年9月1日——2005年8月31日出生)。二、报名时间2011年6月18日至19日。三、招生原则1.属地管理原则。市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由户籍所在区教育局、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由临时居住地(以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或暂住证为依据)所在区教育局负责安排入学。2.“就近入学”和“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市区户籍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由教育服务区学校优先安排入学。四、招生方法1.我区常住户口学龄儿童向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当报名人数超过该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根据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下列先后顺序录取:(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父母有房产的,以父母房产证为依据认定)三者一致,均在小学教育服务区;(2)学龄儿童自出生日起寄养在本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家,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小学教育服务区;(3)学龄儿童和父母户籍在我区某小学教育服务区,家庭实际居住地在杭州市区其他地区;拆迁过渡家庭儿童入学,凭拆迁过渡协议,向过渡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过渡期后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就读。集体户口家庭儿童,向实际居住地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报名。2.确保适龄特殊儿童入学。盲童直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市聋人学校报名就读。3.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招生工作遵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杭就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08]163号)执行。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且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已取得暂住证并至今年8月底前已在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同时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市交纳社会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可以在我区提出就学申请。4.在杭留学回国人员随归子女、华侨归侨子女、外籍华人子女、港、澳、台籍人员随带子女(含港、澳、台籍学生)、具有《杭州市人才居住证》的来杭创业和引进人才子女入学,按照《关于在杭留学回国等人员子女入(转)杭州市区中小学有关事项的通知》(杭教高中[2008]24号)规定办理。5.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杭州警备区政治部关于认真做好驻杭部队干部随军随调配偶子女就业就学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07]297号)文件有关要求,荣立二等功或三等战功以上、被大区级以上或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残疾六级以上、从事飞行或舰艇等艰苦工作、驻海岛部队的军人,其子女需到委托监护人所在地借读的,我区安排就近入学。6.符合下列条件的学生,其在杭委托监护人户口在我区的,安排就近入学: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和因公派往并长期在国外工作,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口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杭州市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杭州市区的学生。五、报名材料(一)常住户口学生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户口簿;2.房产证;3.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二)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家庭户籍本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2.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在开发区实际居住一年及以上的有效暂住证或房产证;3.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与开发区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4.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杭州市区交纳一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的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