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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北1井区和田河大桥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新疆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二〇一一年四月1总论1.1项目由来塔里木盆地面积56×104km2,是我国陆上最大的含油气盆地,资源量达到229×108t油当量,目前石油探明程度仅13%左右,剩余资源量非常大,塔里木盆地是中国最有勘探潜力的盆地。玉北1井区位于和田地区墨玉县境内(距墨玉县110km),地处沙漠腹地,道路系统不完善。车辆进出玉北1井区须路经钻前道路—和田河气矿巡检道路—村镇公路,经墨玉县绕行G315国道至和田市后到达S210沙漠公路。目前现行道路中的钻前道路由于车辆轮次及载重超过道路设计要求,致使路段破损情况加剧,部分路段出现了较为严重的沉降、压裂、波浪等现象,影响了区域的正常生产交通;村镇公路为墨玉县喀瓦克乡至墨玉县的主要通行道路,道路活两侧多为房屋、农田。开发阶段重型车辆的频繁通行给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带来了较大影响,且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和田河气矿巡检道路路权属于中石油和田河气矿,目前频繁通行的车辆对该道路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坏,塔指已明令禁止开发车辆的频繁通行。鉴于此,西北油田分公司提出本项目,拟通过项目的实施来实现玉北1井区与周边道路系统的顺接,对油田开发起到重要的运输保障作用,为后续的油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拟建桥梁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墨玉县境内,本项目为新建项目,桥梁总长1020m,位于S210沙漠公路东侧约5.6km处跨越和田河,跨越和田河河床宽约1500m,桥梁中心东经80°36′02″,北纬38°11′35″。总投资1147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10999.6万元,建设期利息478.2万元。现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能够充分利用已修建便道,无需重新进行征地拆迁。拟建项目实施后,实现玉北1井区与外部路网的连接,能够从根本上解决生产道路不畅制约区域开发建设的问题。大大缩短行车距离,显著节约运行成本;同时能够减少油田车辆对地方生活的影响,有效消除运行过程中的诸多隐患。本次环评工作得到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北油田分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等单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感谢。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40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涉及鼓励类的石油天然气项目有:石油、天然气勘探及开发;原油、天然气、成品油的储运和管道输送设施及网络建设。本项目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鼓励类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1.2评价标准1.2.1环境质量标准(1)环境空气大气环境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2)声环境拟建桥梁沿线红线外35m范围内采用《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4a类标准。红线外35m范围外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标准,即昼间60dB(A)、夜间50dB(A)。(3)水环境和田河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根据《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项目区地下水功能确定为饮用、工业、农业用水,执行III类标准。1.2.2污染物排放标准(1)大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二级标准。(2)噪声施工期噪声执行《建设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2)废水和田河为Ⅲ类水体,禁设排污口。施工期产生的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1.3评价工作等级与范围本工程评价等级与范围见表1.3-1。序号项目判据等级1非污染生态影响评价HJ/T19-1997:影响范围为10km2,小于20km2,影响范围不属于敏感地区,桥梁新建过程中不会产生珍稀物种消失现象;水和土地等方面的影响变化程度不显著。三2大气环境影响评价HJ2.2-2008,JTGB03-2006:本项目无服务区和车站等集中式排放源,本项目主要废气为运营期的汽车尾气,主要污染物为NO2和TSP。路段评价仅一般性评价;敏感点评价为三级3声环境影响评价HJ2.4-2009:新建小型项目;评价范围内有2类环境功能区;项目建设前后声级增量不超过5dB(A)。三4地表水环境影响评价HJ/T2.3-93:建设项目的废水主要是施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及机械清洗废水、浇铸混凝土构件的保养水,水质简单且排量少。三5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HJ610-2011:建设项目属于Ⅰ类建设项目,建设项目含水层为易污染,地下水环境敏感度为不敏感,污水排放强度小,污水水质复杂程度简单。三1.4评价重点根据对环境保护目标的分析,结合本项目的工程特点,本项目的评价重点为水环境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