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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中小学校学生及幼儿2012年参加住院医疗保险须知一、适用范围经本市教育、卫生、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的所有托幼机构、小学、初中、高中、中专、技校与职校(不含大专段)、特殊学校在册少儿(以下简称学生)。非本市户籍少儿其父母任一方应正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并满一年以上。已参加家属统筹医疗的少儿不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二、参保办法参保人(学生)向所属学校提交申报资料,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手续。未办理停保手续的已参保学生,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三、缴费标准及缴费方式1、缴费标准: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12个月,即4595(元)*0.8%*12(个月)=441元,今年财政补贴为240元/人,参保人今年实际缴费221元(含制卡费20元)。未能提供我市计生部门的计生证明的非深户参保人不享受财政补贴,441元全部由其家庭负担2、缴费方式:按学年度(当年的9月份至次年的8月份)缴费,每年收一次,在参保人或监护人的存折或借记卡中扣取。四、参保流程(一)学校通过市社保局网站中的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系统将在册新学生信息上传给社保机构;(二)申请参保的学生或监护人登录:HYPERLINK"http://www.szsi.gov.cn"www.szsi.gov.cn网页中的“学生医保网上申报”中的“HYPERLINK"http://61.144.253.107/wcnbx/index.jsp"\t"_blank"深圳市少儿医疗保险网上申报”中的“一、少儿医疗保险个人网上申报系统”中的“首次参保”,输入身份证查询本人资料,资料不准确的向学校反映,由学校予以更正;资料准确的予以确认参保申请,并打印《深圳市少年儿童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需设置成横向打印。(三)参保人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学校审核后递交到社保机构:1、受理《登记表》;横向打印,正确的《登记表》右下方有条码。2、参保人户口本且提供复印件。(港澳台外籍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3、参保人与监护人的关系证明(出生证明原件且提供复印件)。如果参保人户口本上有注明与监护人1、2关系的可以不提供出生证;4、市公安局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照相点的数码照相回执,并在回执上注明姓名、姓别,电脑号填:身份证号;5、参保人或监护人的银行存折或借记卡原件且提供复印件(深圳所有银行均可);6、监护人1和监护人2的户口本原件且提供复印件。7、家长双方为军人、港澳台外籍小孩参保,不能网上申报,需学校开证明并带齐相关材料到社保站办理,双军人小孩还需提供有效军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驻深部队的证明。家长一方为军人,以不是军人的家长为监护人,在网上申报。8、深圳市计生部门开具的生育证明原件。深户不必提供。非深户不提供,将不能享受政府的补贴。学校应在2012年11月15日前将新参保学生名单通过市社保局网站的网上申报系统办理参保人信息上传。学校上传成功后,新参保学生或少儿家长方可在市社保局网站自行补录详细资料并打印出参保登记表。(四)社保机构审核,符合参保条件的,从监护人银行账户中扣取医疗保险费和社保卡制卡费。1、11月15日前完成申报的参保人,收取本学年(当年9月份到次年8月份共12个月)的医疗保险费,以申报时间为起点,3个月内缴费成功的为9月开始参保,其他时间申报的已申请月为开始参保时间。2、11月15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已申报完成的月份为开始参保时间,缴费从申报月开始计算到次年8月份。11月15日后完成申报的参保人递交材料的时间将另行通知。申报后3个月仍未缴费成功的,该次申报无效,学生可请学校重新申报。开始参保时间为重新申报之月。(五)已毕业的学生,学校应为其申报停保。补充说明:已毕业学生且已参加工作的,由用人单位申报参保;已毕业未就业或未继续升读且已满16周岁的本市户籍人员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个人参保手续。五、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选定定点医疗机构的不能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1、未满14周岁的少儿:登录市社保局网站申报系统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绑定医疗点;2、已满14周岁的少儿(含14周岁):登录市社保局网站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社康。输入网址HYPERLINK"http://61.144.253.107/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http://61.144.253.107/szdxswebout/grQueryLogin.jsp或登陆HYPERLINK"http://www.szsi.gov.cn/"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