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预提费用税前扣除需谨慎-0.doc
上传人:努力****星驰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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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提费用税前扣除需谨慎在日常纳税实务中,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常常存在着误区。如认为预提费用都不可以税前扣除,或某些根据实际情况确实需要预提的费用是否可以绝对化税前扣除。这些认识都是片面的,不是所有预提费用都不可以税前扣除,反之亦是如此。现行企业所得税法对预提费用的税前扣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出于从严管理的需要,很多税务机关对企业年末保留预提费用的涉税处理往往控制较严。而只要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条件,预提费用就可以税前扣除,否则就不可以。预提费用税前扣除究竟应该具备哪些前提条件?又应如何防范预提费用的相关涉税风险呢?预提费用扣除六大前提标准预提费用一般以企业某一类或某一项经济业务的收益和费用已先期发生,预提相关费用在先,实际支付及获取相关合法报销凭证在后,支付期一般较明确(如与对方有约定)且多数期限不长,一事一提为特征。然而,现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均取消了预提费用会计科目,而现行《企业会计制度》仍在使用该科目。如果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出现确实需要预提的费用,则应通过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预计负债等科目核算。《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又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有关的支出,是指与取得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常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由此可见,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支出的税前扣除必须符合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预提费用也不例外。为此,税前扣除的预提费用必须具备六大前提条件:一是符合真实性原则,即指企业能够提供证明有关预提费用确实已经实际发生,或肯定会在预提期发生的充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