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届河北省保定市部分学校高三下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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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届河北省保定市部分学校高三下学期第一次模拟考试语文试题一.现代文阅读(35分)(一)现代文阅读Ⅰ(本题共5小题,18分)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5题。暗物质是物理学的基本概念,简单地说,它是指宇宙中那些看不到的物质。今天我想把“暗物质”这一概念引入考古学,用它来指那些在古代社会存在或普遍存在,但在今天已经无法看到的物质。考古学是以古代物质遗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然而由于物质材料的不同,古代社会中的某些遗存可以一直留存到今天,但另一些遗存则可能在短时间内就已迅速朽烂,以致踪迹皆无,我们称之为“暗物质”。如果人们在考古学研究中忽略更多的不可见的“暗物质”,那将对我们全面客观地理解古代社会极为不利。揭示考古学中的“暗物质”,关键不仅取决于田野技术的提高,更在于我们具有更多有关古代社会的基本知识。显然,这些“暗物质”是可以借助古代文献史料加以“复原”的。这方面的实例可以借对殷人尚酒之风的研究做另一角度的观察。殷人崇酒尚饮,以致纵酒而亡国,痛失天命,成为周人明鉴的历史教训。西周初年,周公旦作《酒诰》,称殷纣“在今后嗣王酣身”,臣僚则“庶群自酒,腥闻在上,故天降丧于殷”,而西周大盂鼎铭更直引周康王钊的话说:“我闻殷坠命,唯殷边侯甸雩(与)殷正百辟率肆于酒,故丧师祀,”无不明确阐述了纣王及其内外服群臣纵酒亡国的史实。显然,这则信史是不容怀疑的。【甲】长期以来,考古学家希望能通过古器物的研究证明这段殷人尚饮的历史,其中最直接的证据莫过于在商代晚期的墓葬中发现大量的酒器。据不完全统计,殷墟墓葬出土的青铜礼器共约千件,其中青铜酒器就占七百二十四件,而用以饮酒的爵、觚竟达四百七十六件,似乎显示出尚酒之风已成为晚殷社会所弥漫的陋习。事实上以殷墟出土的酒器分析,殷人的这一积习并非仅限于殷纣一王,至少从武丁时期即已形成风尚,而且在武丁的子辈祖庚、祖甲时达到了高峰。【乙】然而从另一个角度分析,殷人尚饮的结论似乎又不能匆忙做出。虽然在殷墟发现了大量饮酒之器,但充当盛酒之器而用于燕饮的尊、卣等数量有限,何况这些器皿有时也并不作为酒器来使用。而更重要的作为燕饮重器的罍则少之又少,只有区区十一件而已,甚至整个帝乙、帝辛时代也仅见两件,与当时崇饮之风盛行的情形极不相称。另外,据商周古礼,饮酒之器以小为贵,盛酒之器则以大为贵。如从《礼记》的记载可知,古之酒杯中,爵最小而至尊,散特大而最卑。另据《韩诗》的说法,“爵”仅容一升,饮之自足;“觚”次之而容二升,也以孤寡量少为旨;至于“散”,容五升,以豪饮而为人所讥笑。足见古礼以饮酒适量为宜,所以饮酒之器自以体小容少者为贵。【丙】然而,殷人崇酒尚饮确属事实,这从他们的饮酒之器越做越大的现象可见一斑。如晚商墓出土的青铜爵,小者仅高十九点七厘米,大者则高达三十八厘米;青铜觚,小者尚不足十六厘米,大者则已超过三十二厘米,作为饮酒器皿的爵、觚,容量都很有限,唯一至二升而已,所以器名的本义都有寡少适量的意思,旨在劝人少饮,不可沉湎于酒。上古时代,酿酒尚不具有蒸酒的技术,酒精成分很低,而升又小,喝一、二升酒是微不足道的。殷人只加大了饮酒器皿的容量,而没有盛酒器反复斟酌酬酢,一饮而尽是不可能至酣的。作为盛酒器的罍,在上古时代较为常见。《说文解字·木部》有“櫑”字,许慎的解释是:“刻木作云雷象。”可知最初的罍应为木制两周金文。的“罍”字或从“木”,或从“缶”,或从“金”,都用来表示罍的材料。陶罍、铜罍都可以留存于今,但木罍早已朽损无存,至今尚无发现。又据《韩诗》“金罍,大器也”,可知罍体硕大。饮酒器必须与盛酒器相互配合,而且数量相当,尚酒的风尚才可以呈现得清晰完整。【丁】罍用于多种礼仪。据《周礼·春官·司尊彝》的记载,古春祠夏禴,秋尝冬烝,及四时之间祀,诸臣之所酢皆有罍。古人燕饮,主人为宾客敬酒曰献,客人回敬主人曰酢,主人再次为宾客敬酒曰酬,旅酬交错,颇有节制。至于燕私,则夜饮无算,一醉方休。但无论如何,宾酢只能在自己的酒器中舀酒,而不能到主人或别的宾客的酒器中舀酒,因此罍用于宾客自酢,其数量应是相当可观的。而今日于殷墟仅发掘获见十一件铜罍,表明当时一定存在着大量以木制成的罍用以盛酒。盛酒容器以木器为之不仅可以保持酒的原香,甚至还能将木之香气融入酒中,促其成熟,就储酒而言,其效用远胜于青铜器。《周礼·考工记》载古代攻木之工分为七种,其中之一的梓人制饮器,包括爵、觚、勺等。唐人陆德明《经典释文》引马融说:“治木器曰梓,治土器曰陶,治金器曰冶。”孔颖达《正义》云:“梓,木名。木之善者治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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