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审核.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3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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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申报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审核(二级)项目编号法定实施许可主体名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际实施许可主体名称: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责任科室:勘察设计科技科垂直审批层级: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横向审批层级:本部门单独审核许可申请人种类:独立法人企业承诺期限:法定期限20工作日;承诺时限:本部门审核15工作日收费情况:不收费设定依据: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文件名称及文号:《建筑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93号令)、《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标准等四个设计标准》建市[2006]40号申报条件:已取得独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符合所申报的资质等级标准。附: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资质标准一、企业资信(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并有相应的经济实力,工商注册资本金不少于300万元,净资产不少于360万元;(3)近五年独立承担过单项合同额不少于3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2项;(4)近三年每年工程结算收入不少于600万元。二、技术条件(1)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不少于6年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经历,并主持完成单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不少于1项,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2)企业具有从事建筑智能化工程的中级及以上工程类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名,其中,自动化、通信信息、计算机专业人员分别不少于1人,注册电气工程师不少于2名,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不少于2名;(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均具有完成不少于2项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或施工或设计施工一体)业绩。3、技术装备及管理水平(1)有必要的技术装备及固定的工作场所;(2)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良好。具备技术、安全、经营、人事、财务、档案等管理制度。承担业务范围(一)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的企业,可从事各类建设工程中的建筑智能化项目的咨询、设计、施工和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还可承担相应工程的总承包、项目管理等业务;包括:1、综合布线及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2、设备监控系统工程;3、安全防范系统工程;4通信系统工程;5、灯光音响广播会议系统工程;6、智能卡系统工程;7、车库管理系统工程;8、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工程;9、卫星及共用电视系统工程;10、信息显示发布系统工程;11、智能化系统机房工程;12、智能化系统集成工程;13、舞台设施系统工程;(二)取得一级资质的企业承担建筑智能化工程的规模不受限制;(三)取得二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单项合同额1200万元及以下的建筑智能化工程。附则(一)企业申请二级资质晋升一级资质,应在近两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二)取得《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证书》的单位,其原《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设计和系统集成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智能化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收回注销;(三)新设立企业只能申请二级,除对“企业资信”(2)中净资产以及(3)、(4)不作要求外,其他条件均应符合二级资质标准要求;三、申报资料:1、《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格申报表》一式四份(报建设部审批的一式五份);2、《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申报表》申报软盘;3、附件材料一式一份(报建设部审批的一式二份),除《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格申报表》外,所有要求提供的资料应统一收集在附件材料中,并按统一尺寸及质量要求(详见(二)注意事项)装订成册,具体内容包括:(1)资料目录:要求列出详细目录及页码范围;(2)企业简介:主要填写企业名称,资质变化情况及时间,以及技术专利、特长,参加国家地方标准编制情况等;(3)批准设立文件:提供主管部门的批文或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供公司设立的批文及有关证明;.(4)法定代表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身份证、职称证、任命(聘任)及原企业的解聘、调动文件等证明;(5)所有技术人员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和人事关系证明(含聘用合同、原企业的解聘或调动证明)。注册人员执业资格证书并加盖执业印章;(6)技术人员在岗情况证明材料:①正常调动人员:提供人事部门的调出、调入证明;②新分配毕业生:提供学校毕业派遣通知单与企业接收证明;③社会招聘人员:提供经劳动人事部门鉴定的聘期不少于二年的聘用合同并提供原企业离任证明;④离退休人员应有离退休证明和原企业同意外聘的证明;非离退休人员应出具与原企业解聘或调动的证明;(7)当年在职人员的正式统计表(填报日期、企业负责人、统计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8)注册资本、工作场所和技术装备证明资料:①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②工作场所提供房产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文件;③主要技术设备发票的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