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会议若干问题探析.doc
上传人:王子****青蛙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2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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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精品】范文参考文献专业论文庭前会议若干问题探析庭前会议若干问题探析摘要庭前会议是庭前准备程序,法律规定的庭前会议的主要功能赋予其重要的价值目标。庭前会议可依控辩双方的申请权或者建议权启动,也可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庭前会议不仅解决有争议的程序性问题,而且亦包括案件一些实体问题的确认和整理,并对庭审发挥一定的约束力,从而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力,最大程度地实现诉讼的公平、正义。关键词庭前会议价值目标启动方式效力作者简介:岳海燕,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处,检察员。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13)12-120-02一、庭前会议制度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对此规定,理论界和司法界称之为“庭前会议”制度。二、庭前会议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主要职能庭前会议,顾名思义,就是在法庭审理前召开的会议,主要是一种程序性、准备性程序,一般情况下,不会对相关证据等进行实体性审查,其主要目的就是为了强化庭审工作,提高诉讼效率,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美国大法官特雷勒曾言:“真实最可能发现在诉讼一方合理地了解另一方时,而不是在突袭中。”而庭前会议恰恰给控辩双方一个平台来了解各自掌握的证据情况及提出有关的问题和意见,实质上就是在法官的主持下,案件的相关信息(包括证据、分歧点、意见等内容)在控辩双方之间平等的交换和沟通,从而为后期的庭审活动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以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二)参与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的规定,“庭前会议应当有审判人员主持,可以有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及当事人参加”,该法律规定,明确了庭前会议参与人员为审判人员、公诉人、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以及辩护人。可见,庭前会议制度参与主体范围的广泛性使得庭前会议制度的价值目标在很大程度上得以实现,充分保障了控辩双方的合法权益。但,作为案件重要的当事人之一——被告人,其是否当然参加庭前会议呢?被告人并不当然参与庭前会议,应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三)启动方式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就有关审判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法律虽然明确了审判人员可以召集相关人员召开庭前会议,但从字面上看,这只是规定了法院对是否召开庭前会议的决定权,并未明确规定庭前会议的启动方式。“庭前会议程序并非当然启动程序”,那么,庭前会议应由谁启动呢?“程序正义的核心与实质在于程序主体的平等参与和自主选择。”因此,为了保障庭前会议程序的平等性和正当性,根据立法本意,应当充分赋予控辩双方庭前会议程序的申请权,当然,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召开庭前会议。(四)解决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庭前会议是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进行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由此可见,庭前会议解决的主要问题就是“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但与审判相关问题较为广泛,是不是与审判相关的问题都需要在庭前会议上解决呢?当然不是。在庭前会议中,解决的“与审判相关的问题”是需要有一个合理的范围限定的,不然会违背庭前会议制度设置的初衷。“结合中国刑事诉讼的实际,还应涵盖以下几点内容:管辖问题、审判程序的选择问题、证据展示及调取问题、申请鉴定问题、案件与证据的主要争执点、证据调查的范围和方法、审判方式的选择问题”等与审判有关的问题。(五)解决的方式控辩双方在庭前会议中,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需要解决的问题的解决方式是“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并没有规定对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后决议的法律效力,但根据“庭前会议”的应有之义,“在庭前会议中已经就某些程序问题或者证据合法性问题达成一致情况下,没有新的理由或依据,原则上不得推翻庭前会议已决事项。”三、庭前会议制度相关问题的思考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庭前会议虽然是此次修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的主要亮点之一,且具有重要的价值目标,但目前来看,我国的庭前会议制度只是一个“雏形”,需要相关法律对其进行细化以体现“庭前会议”的应有之义。在此,笔者发表如下几点不成熟的看法:(一)庭前会议的次数相关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庭前会议召开的具体次数,但从庭前会议制度设立的保障诉讼效率和节约司法资源立法意图来看,笔者认为,庭前会议召开的次数原则上应以一次为限,在保障诉讼效率的前提下,不给控辩双方增加不必要的诉讼负担。但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也可以不拘泥于一次。如,当事人与证据均较多的情况下,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