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纳税申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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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所得税纳税申报一、企业所得税的核算(一)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基本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其计算公式为:收入总额应纳税所得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各项扣除---=-(二)收入总额的确定1.收入总额的内容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具体包括:(1)销售货物收入(2)提供劳务收入(3)转让财产收入(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5)利息收入(6)租金收入(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8)接受捐赠收入(9)其他收入2.不征税收入的内容收入总额中的下列收入为不征税收入:(1)财政拨款(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3.免税收入的内容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1)国债利息收入;(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收入;(3)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收入;(4)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三)税法准予扣除的项目及其标准1.准予扣除项目的基本范围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2.部分准予扣除项目的范围和标准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予以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予以扣除。(1)公益、救济性捐赠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例题】2008年海意集团向中国绿化基金会捐赠30万元,向新疆一所小学捐赠15万元。2008年利润总额为500万元。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及应纳所得税额。【解析】捐赠扣除限额=500×12%=60(万元)向新疆一山区小学捐赠15万元属直接捐赠,不得扣除。向中国绿化基金会捐赠30万元在扣除限额之内,可以扣除。应纳税所得额=500+15=515(万元)应纳所得税额=515×25%=128.75(万元)(2)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例题】某企业自2008开始营业,2008、2009年的会计利润为900万、1100万元,2008年的销售收入2000万元,广告费400万元;2009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2009年的广告费300万元,假定其中20万元未取得合法发票,若企业无其他应税所得额调整项目,所得税率25%,计算该企业2008、2009年HYPERLINK"file:///F:\\..\\办税员\\2007办税员资料\\企业高级办税员培训练习.ppt"\t"_parent"应纳所得税。【解析】2008年广告费列支标准2000×15%=300万元,企业实际列支400万元,超标准100万元应调整应纳税所得额,并可结转以后年度扣除。2009年广告费列支标准3000×15%=450万元,企业实际列支300万元,09年超标准150万元>08年超标准100万元,可结转本年度扣除,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008年应纳税额=(900+100)×25%=250万元2009年应纳税额=(1100-100+20)×25%=255万元(3)利息支出①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②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4)业务招待费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例题】有一企业2008年实现销售收入20000万元,假设第一种情形为发生的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80万元,;第二种情形如果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分别确定税前扣除的数额是多少?【解析】第一种情形: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80万元:20000×5‰=100,80×60%=48,100>48,则只能在税前扣除48万元;第二种情形:如果当年的业务招待费为200万元:20000×5‰=100,200×60%=120,100<120,则只能在税前扣除100万元。(5)工资、三费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企